江苏陪审制度改革:让更广泛的民意进入司法
2015-10-18 08:42:15 | 来源:人民法院报第一版 | 作者:记者 朱旻
  背景介绍

  人民陪审员谁能当?——具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年满28周岁的公民,原则上都具备担任资格。担任人民陪审员一般应当具有高中以上文化学历,但农村地区和贫困偏远地区公道正派、德高望重者不受此限。

  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印发的《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试点方案》规定,人民陪审员的选任应当注意吸收普通群众,兼顾社会各阶层人员的结构比例,注意吸收社会不同行业、不同职业、不同年龄、不同民族、不同性别的人员,实现人民陪审员的广泛性和代表性。

  9月29日一大早,家住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热河南路的朱怀凤女士,早饭后离开了家。但并没有像往常一样直奔自己开的日用品小店,这天上午她的目的地是中山桥下关大厦礼堂。上午9点,她将和鼓楼区新选任的其他99名人民陪审员共同接受由鼓楼区人大常委会颁发的人民陪审员任命书,并进行集体宣誓和岗前培训。

  礼堂门口的签到组,鼓楼区法院政治处主任夏雯对朱怀凤等陆续到来的陪审员进行着身份确认。

  “今天的任命书颁发大会也是法院和新任陪审员的见面会。每位最终确定的新任陪审员我们都发了书面和短信通知,有履职单位的一并给单位发去了加盖法院公章的书面通知。”一个小时后,会议正式开始。夏雯认真比对了名册,抬起头笑着对记者说:“一个都不少,100位全部到齐!”

  全省123家法院选定5家先行试点

  今年4月24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作出《关于授权在部分地区开展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的决定》,授权在全国10个省(区、市)选择50家法院开展试点。

  江苏为此次10个试点省份之一。记者从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了解到,2012年5月,江苏高院即会同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联合开展全省人民陪审员重新任命工作,尝试将陪审员选任工作与全省市县乡人大选举工作进行有机衔接,并对人民陪审员进出渠道加以规范。到2014年底,全省历时一年多时间,全面完成了最高人民法院“倍增计划”工作要求,新增陪审员7438名,全省人民陪审员达到13356名,人民陪审员与基层法官数的比例达到了1.7∶1。

  此次江苏试点,全省123家中基层法院中,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无锡市南长区人民法院、苏州市吴中区人民法院共5家法院被确定为全国试点法院。

  “选择这5家法院主要基于这样的考虑,其一,这些法院陪审工作的开展已经积累了一定的先行经验,作为改革试点的基础比较好。还有就是兼顾苏南、苏北、苏中地区,试点法院具有相对的地域代表性。”记者从江苏高院法官管理处了解到。

  6月5日,江苏高院、省司法厅在盐城联合召开全省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试点启动推进会。会议要求,试点法院要遵照试点方案规定的内容全面推进试点工作并拿出具体的改革试点意见和工作措施。要根据各自实际,在全面推进的基础上,重点选择几个方面进行深度探索,在法律框架内主动作为、积极创新,对工作机制进行大胆的改革尝试,努力形成富有自身特点的工作经验和做法。

  南京560万选民最终确定597名陪审员

  改革选任条件和选任方式,进一步扩大人民陪审员的选任范围,体现人民群众参与司法活动的广泛性,是此次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的重点。7月22日,南京中院召开新闻发布会,与鼓楼区法院同步启动选任工作。与以往的组织推荐、群众报名方式不同,根据试点方案确定的随机选取原则,凡符合条件的当地选民都被纳入计算机筛选范围。

  作为试点法院,南京中院是首度参与开展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南京市专门成立了人民陪审员选任委员会,发布会后,选任工作共进行了三轮随机抽选。第一轮,是从南京市11个区的560万选民中,随机抽选了2000名候选人;第二轮,又补充抽选了3000名候选人。经过资格审查、征求候选人意见确定了符合任职条件且有参与意愿的998位人选,第三轮随机抽选和人选公示后,最终确定了597名人民陪审员。

  与以往县区选任的人民陪审员相比,此次新任命的陪审员结构合理,年轻化基层化特征明显。597名人民陪审员中,大多数为中青年,其中28岁至40岁的269名,占45%,41岁至50岁的148名,占25%。博士硕士学历的53人,占比近9%,大专本科学历的317人,占比为53%。在职业分布上,人员涵盖了公务员、企事业单位普通员工、私营业主及农民、社工等各群体。

  “职业分布上体现出了广泛性和代表性。但在年龄和学历层次上为什么还是出现了中青年和高中以上学历者居多数呢?”记者有些疑惑。

  “主要是因为资格审查环节需要征求候选人意见。这一过程中,明显出现了中青年和较高学历者参与意愿与参与热情较高。”南京中院政治部副主任盛静涛说。

  从发布公告、随机抽选、资格审查、确定人选到对外公示、提请任命、集体宣誓和岗前培训,选任工作历经这样环环相扣的8个环节。

  “因为是试点,各项工作都是边部署、边推进、边完善。”南京中院副院长王明新介绍说,“结合南京中院案件受理和人民陪审员参审情况,本次选任人民陪审员名额确定为600名。第一轮随机抽选了2000名候选人,经征求候选人本人意见和资格审查后,发现符合条件和愿意担任陪审员的人数不足600人。”

  “不符合条件集中体现为候选人学历等条件不符合,以及候选人在任职禁止及任职排除范围内,同时这个‘不愿意’的比例是超出预期的。于是南京中院决定第二次补充抽选3000名候选人,补充抽选成为南京市这次陪审员选任改革的一个自选动作。”王明新表示。

  南京448名干部参与5000候选人资格审查

  石城盛夏,今年格外炎热。7月底至8月上旬,南京整个选任过程最为关键的资格审查环节正如火如荼地进行着。

  因为是试点,不确定因素贯穿了选任工作始终,5000名候选人逐一资格确认,面临的现实问题层出不穷。其中最突出的问题就是候选人分布在全市所有11个区,且人员成分复杂、流动性比较强。候选人信息资料不全且有相当一部分没有通讯联络方式,加之近年来城市拆迁、居民购买更换住房等原因,造成候选人登记住址与实际住址不相符,这些都给资格审查工作带来了很大的困难。

  为推进资格审查工作,南京中院院长胡道才连续主持召开会议,专题部署推进工作。在南京市人大常委会和选任委员会的指导下,南京中院牵头,会同司法、公安等部门以及有关街道、乡镇,共安排448名干部参与资格审查,南京中院同时抽调了11名中层干部定点联系各个区法院。

  “任务包干到了每个工作人员。所有参与资格审查人员冒着高温酷暑,放弃所有双休日和晚上休息时间,利用电话联络、上门寻访,包括街道社区力量全用上,与候选人约谈见面,征求意见,争取候选人对选任工作的理解、支持和参与。面对面的资格审查结束,我们确定了998名人选,并在此基础上,启动最后一轮的随机抽取。”盛静涛介绍。

  鼓楼区法院此次也是试点法院,增补100名新任陪审员的选任工作和中院同步展开。

  夏雯谈起当时的资格审查情况:“具体到鼓楼法院也进行了包干。法院13个庭室包干了鼓楼全区13个街道。每个庭室配了一名陪审员,由一名法官带队组成工作小组在区司法所约见候选人。”

  走进鼓楼法院民三庭庭长尚贞华的办公室,记者看到一份鼓楼区人民陪审员候选人资格审查确认表。表格中的候选人确认事项栏,明确了执业律师、法律工作者等4项任职排除,以及被开除公职的、因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等4项任职禁止。

  “资格审查的表格内容都是工作人员和候选人在相互交流中共同完成。一人一表,逐项填写审查,在征求候选人同意并签字确认的情况下,由资格审查组三方人员共同签署审查意见。交流过程中,法官也会向候选人提一些问题。”尚贞华介绍。

  “这也就是一个面试的过程吗?”记者问道。

  “应该也就是一个面见的过程。我们提的问题,比如日常生活中,遇到一些矛盾纠纷如何化解等,候选人具备基本的生活常识和判断力、理解力,能够清楚地表达就可以了。在这个过程中,我们尽量把法院的功利主义考虑降低,即少去想这个人来了以后是不是更有用等等,尽量淡化这样的念头。总之,符合条件又有明确的参与意愿的候选人,我们都会考虑任用。”尚贞华谈道。
责任编辑:杨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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