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和县法院:巡回审理便民 合力调解止争
2015-10-15 16:29:53 | 来源:和县法院 | 作者:殷宝林
日前,安徽省和县人民法院在辖区内和县姥桥镇杜姬庙村委会的配合下开展巡回开庭,审结一起离婚纠纷案件,经调解,双方当事人当庭达成协议同意离婚,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陈某(女)与张某(男)均系和县姥桥镇杜姬庙村委会村民,两人于2014年初登记结婚。2015年初,因陈某流产双方产生矛盾,致张某与陈某母亲发生撕打,闹至派出所,家庭矛盾不断激化。8月24日,陈某诉至和县法院姥桥人民法庭,要求与张某离婚。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随即到张某家了解案情并送达应诉文书,得知张某患有腰椎盘突出,且刚做完手术不满1个月,不能单独行走。承办法官根据张某的实际情况,决定启动多元诉调对接程序,随即与杜姬庙村委会负责人取得联系,按照便民、就近的原则,将开庭地点定在离张某家几百米处的村委会会议室。
庭审当天,陈某和张某均到庭参加诉讼,双方亲属及群众数十人参加庭审旁听。在庭审休庭期间,承办法官和人民调解员积极主持调解,耐心为双方释法解惑,最终在承办法官、人民调解员、双方亲属及在场乡邻的见证下,陈某与张某达成协议,双方自愿解除婚姻关系。
今年以来,和县法院坚持群众的需求为要求、群众的期待为追求的理念,积极推进多元改革,整合社会调解资源,共同化解基层纠纷。截至目前,和县法院姥桥人民法庭在多元调解组织的支持和配合下,共开展34次巡回审理,成功调解28起纠纷,以务实的司法作风,赢得了群众的称赞,促进了社会的和谐稳定。
陈某(女)与张某(男)均系和县姥桥镇杜姬庙村委会村民,两人于2014年初登记结婚。2015年初,因陈某流产双方产生矛盾,致张某与陈某母亲发生撕打,闹至派出所,家庭矛盾不断激化。8月24日,陈某诉至和县法院姥桥人民法庭,要求与张某离婚。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随即到张某家了解案情并送达应诉文书,得知张某患有腰椎盘突出,且刚做完手术不满1个月,不能单独行走。承办法官根据张某的实际情况,决定启动多元诉调对接程序,随即与杜姬庙村委会负责人取得联系,按照便民、就近的原则,将开庭地点定在离张某家几百米处的村委会会议室。
庭审当天,陈某和张某均到庭参加诉讼,双方亲属及群众数十人参加庭审旁听。在庭审休庭期间,承办法官和人民调解员积极主持调解,耐心为双方释法解惑,最终在承办法官、人民调解员、双方亲属及在场乡邻的见证下,陈某与张某达成协议,双方自愿解除婚姻关系。
今年以来,和县法院坚持群众的需求为要求、群众的期待为追求的理念,积极推进多元改革,整合社会调解资源,共同化解基层纠纷。截至目前,和县法院姥桥人民法庭在多元调解组织的支持和配合下,共开展34次巡回审理,成功调解28起纠纷,以务实的司法作风,赢得了群众的称赞,促进了社会的和谐稳定。
责任编辑:王小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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