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装进店买衣服 一孕妇盗窃60条裤子被判缓刑
2015-10-14 08:04:46 | 来源:人民法院报第三版 | 作者:方茜 康忠强
一孕妇与同伙假装购买衣服,盗窃服装店60条裤子。近日,海南省白沙黎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审理一起盗窃案,判处被告人何某美有期徒刑九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1000元。
经查,去年7月,怀有身孕的何某美在“大姐”(在逃)的带领下来到白沙县城,两人进入一家服装店,“大姐”假装说要购买衣服,趁导购员不注意,何某美将店内的12条裤子塞进自己随身携带的红色布袋并逃离现场。10天后,二人故技重施,何某美再次盗走另一家店铺的48条裤子。巧的是,两家被盗店铺是同一老板所开,老板通过监控注意到了何某美。两天后,该老板发现何某美和一名女子出现在县城,立刻电话报警。派出所民警抓捕了何某美,主谋“大姐”不知所踪。
到案后,何某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并说每次作案都将赃物交给“大姐”处理,自己仅拿到几十元“劳务费”。白沙法院认定何某美的行为已经构成盗窃罪,考虑到其如实供罪,犯罪情节较轻,且尚在哺乳期,故依法作出前述判决。
经查,去年7月,怀有身孕的何某美在“大姐”(在逃)的带领下来到白沙县城,两人进入一家服装店,“大姐”假装说要购买衣服,趁导购员不注意,何某美将店内的12条裤子塞进自己随身携带的红色布袋并逃离现场。10天后,二人故技重施,何某美再次盗走另一家店铺的48条裤子。巧的是,两家被盗店铺是同一老板所开,老板通过监控注意到了何某美。两天后,该老板发现何某美和一名女子出现在县城,立刻电话报警。派出所民警抓捕了何某美,主谋“大姐”不知所踪。
到案后,何某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并说每次作案都将赃物交给“大姐”处理,自己仅拿到几十元“劳务费”。白沙法院认定何某美的行为已经构成盗窃罪,考虑到其如实供罪,犯罪情节较轻,且尚在哺乳期,故依法作出前述判决。
责任编辑:杨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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