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依法高效统筹原则
四川高院出台意见指导经济纠纷案件处理
2015-10-10 07:46:30 | 来源:人民法院报第一版 | 作者:聂敏宁 姜郑勇 金晶
近日,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结合全省法院实际,制定出台了《关于依法审理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引发突出矛盾纠纷案件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的出台旨在为在当前经济形势下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作用,依法妥善处理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引发的突出矛盾纠纷案件,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意见》包括三部分十一条内容,从指导思想、原则,立案、审理、执行等工作环节,以及加强统筹协调、调研指导、公开宣传等提出了明确要求。虽然条文简练,但涵盖内容广泛,既明确了审判的方向和原则,也提出了具体处理的方式方法,具有较强的针对性。
《意见》要求全省各级法院要坚持“依法、高效、统筹”原则,确保法律、社会、政治三大效果有机统一;要建立健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要加强对内对外协调联动着重抓好立、审、执关键环节,平等保护各方合法权益;要准确把握相关矛盾纠纷性质,完善刑民交叉案件衔接机制;要加大研判指导、公开宣传力度,不断强化全方位舆论引导。
《意见》的出台旨在为在当前经济形势下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作用,依法妥善处理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引发的突出矛盾纠纷案件,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意见》包括三部分十一条内容,从指导思想、原则,立案、审理、执行等工作环节,以及加强统筹协调、调研指导、公开宣传等提出了明确要求。虽然条文简练,但涵盖内容广泛,既明确了审判的方向和原则,也提出了具体处理的方式方法,具有较强的针对性。
《意见》要求全省各级法院要坚持“依法、高效、统筹”原则,确保法律、社会、政治三大效果有机统一;要建立健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要加强对内对外协调联动着重抓好立、审、执关键环节,平等保护各方合法权益;要准确把握相关矛盾纠纷性质,完善刑民交叉案件衔接机制;要加大研判指导、公开宣传力度,不断强化全方位舆论引导。
责任编辑:周利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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