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装水箱控制车辆重量 男子盗窃废旧钢材获刑
2015-10-09 14:46:56 | 来源:重庆法院 | 作者:刘霞 任娟
  男子收购废旧钢材时耍“小聪明”,让自己深陷囹圄后悔不已,近日,重庆市忠县人民法院对该起案件作出判决,被告人黄某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并处罚金15000元。

  经审理查明,被告人黄某以收废旧钢材的名义,在小型货车内加装水箱。收购废旧钢材时,先向该货车内的水箱注水过磅增加车辆净重,然后放水载货再次过磅称重,以减少废旧钢材结算重量。2014年11月至2015年4月期间,黄某采取上述方法,先后11次盗窃废旧钢材,所盗废旧钢材价值共计28525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黄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被告人黄某到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可以从轻处罚。遂综合本案相关情节,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王小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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