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车为名倒卖为实 组团诈骗近百万获刑罚
2015-10-09 10:29:45 | 来源:中国法院网马鞍山法院 | 作者:彭林
以伪造的虚假证件租车,继而进行低价倒卖。近日,安徽省马鞍山市雨山区人民法院以合同诈骗罪对该犯罪团伙成员陈某、褚某等六人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至六年不等,并处罚金。
2014年8月底到9月中旬,被告人陈某、褚某等六人合伙,利用伪造假的身份证和驾驶证,在网上寻找租车信息,选好诈骗车型及租赁公司,然后与租赁公司负责人商谈租车事宜,并将伪造的身份资料提交租赁公司,在支付定金后将被租赁的车提出,再在网上发布买车信息,寻找专门低价购车的买家,最后将租来车低价卖给买家。不到一个月的时间,该犯罪团伙在合肥、阜阳、马鞍山等多地诈骗车辆共10辆,获利近百万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陈某、褚某等六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多次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触犯我国刑法,构成合同诈骗罪。
2014年8月底到9月中旬,被告人陈某、褚某等六人合伙,利用伪造假的身份证和驾驶证,在网上寻找租车信息,选好诈骗车型及租赁公司,然后与租赁公司负责人商谈租车事宜,并将伪造的身份资料提交租赁公司,在支付定金后将被租赁的车提出,再在网上发布买车信息,寻找专门低价购车的买家,最后将租来车低价卖给买家。不到一个月的时间,该犯罪团伙在合肥、阜阳、马鞍山等多地诈骗车辆共10辆,获利近百万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陈某、褚某等六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多次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触犯我国刑法,构成合同诈骗罪。
责任编辑:孙剑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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