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汉朝在深圳调研时强调
坚持群众需求导向 发扬改革创新精神
深入推进诉讼服务中心建设
2015-09-29 07:41:52 | 来源:人民法院报第一版 | 作者:李盛烨
  9月24日至25日,最高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景汉朝在广东省深圳市调研时,要求从法院工作实际出发,坚持群众需求导向,发扬改革创新精神,深入推进诉讼服务中心建设,不断提升司法为民工作水平。

  在福田区人民法院,景汉朝实地察看了诉讼服务中心软硬件设施,逐一了解诉讼服务中心各个功能区的运行情况,亲自体验了网上诉讼服务、司法文书公开阅览等功能,并与从事诉调对接和案件速裁的工作人员进行了亲切交流。在看到福田法院用群众通俗易懂的语言介绍诉讼常识时,景汉朝予以了充分肯定。他指出,便民为民是诉讼服务中心建设的立足点和落脚点,要切实站在群众的角度,谋划诉讼服务中心的各项功能,以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开展诉讼服务,避免法言法语、生硬刻板,影响诉讼服务质量。

  景汉朝十分重视“一站式”诉讼服务中心建设。在罗湖区人民法院调研时,他详细了解了企业工商登记查询服务。罗湖法院积极与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协调,开通了企业工商登记查询服务,当事人只要提供名称,就可以查询深圳市企业的登记注册情况,省去了来回奔波的诉累。景汉朝指出,提供除庭审以外的所有诉讼服务,是打造 “一站式”诉讼服务中心的基本要求。罗湖法院的这一服务细致入微、别具特色,方便了当事人一次性办理登记立案手续,值得在全国法院推广。

  景汉朝强调,要把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的要求,贯彻到深入推进诉讼服务中心建设中,坚决反对“形式主义”。要突出实用性,让各项服务举措贴近群众需求,积极回应新时期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期待和关切;要紧扣方便性,加强现代信息化技术与诉讼服务的融合,完善网上、掌上诉讼服务平台和12368热线,让人民群众“足不出户”就能接受诉讼服务;要围绕深入性,丰富服务功能,细化服务内容,优化惠民效果,赢得人民群众对诉讼服务工作的广泛点赞;要提高规范性,完善制度建设,统一诉服标志,建立服务标准,加强日常管理,树立诉讼服务的司法为民品牌。

  调研期间,景汉朝还与深圳、广州两地中级、基层法院立案庭庭长进行了座谈,肯定了广东法院实行立案登记制改革以来取得的成效,要求持续加大宣传力度,积极应对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他希望广东法院充分利用改革开放前沿阵地的优势,全面总结有益的经验做法,为全国法院深入推进立案登记制改革提供借鉴。
责任编辑:王小磊
网友评论:
0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