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巡回区法治建设迈上新台阶
——访最高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第四巡回法庭庭长景汉朝
2016-12-28 23:10:53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乔文心
  12月28日下午,最高人民法院第四巡回法庭正式挂牌办公,最高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第四巡回法庭庭长景汉朝接受了记者专访。

  记者:请您介绍一下最高法院第四巡回法庭巡回区范围及受理案件的范围。

  景汉朝:根据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最高人民法院增设巡回法庭的请示》,在郑州市设立最高人民法院第四巡回法庭,巡回区范围为河南、山西、湖北、安徽4省。根据十八届四中全会“设立巡回法庭,审理跨行政区域重大行政和民商事案件”的要求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巡回法庭审理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巡回法庭主要负责审理巡回区内应当由最高人民法院审理的一审、二审、申请再审的民商事案件、行政诉讼案件、刑事申诉案件,以及涉港澳台民商事案件和司法协助案件等。

  记者:请您介绍一下第四巡回法庭机构设置情况。

  景汉朝:在党的组织设置方面,成立最高人民法院第四巡回法庭分党组,由我兼任书记,李广宇同志任副书记,王锦亚同志以及一名专职党务干部(廉政监察员)任党组成员。在主审法官配备方面,除庭长、两名副庭长之外,配备了9名主审法官。在行政管理上,按照精简高效原则,只设立综合办公室和诉讼服务中心两个内设机构,前者负责综合行政、司法调研、后勤事务、政工监察等工作,后者负责立案登记、巡回区内来信来访等工作。

  记者:请您介绍一下第四巡回法庭的人员配备情况。

  景汉朝:第四巡回法庭由我兼任庭长,李广宇同志任第一副庭长,王锦亚同志任副庭长。院党组要配备专职党务干部(廉政监察员)。除了庭长、副庭长外,另有9名主审法官,平均年龄47岁,平均审判工作经历15年以上,全部为研究生以上学历。其中,法学博士4人,全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1人,全国审判业务专家1人,办案标兵4人,优秀共产党员2人,个人三等功1人。每位主审法官配备1名法官助理和1名书记员。综合办公室及诉讼服务中心均设主任一名、副主任两名。其他工作人员若干。

  记者:目前,第四巡回法庭基本情况怎样,能否保障各项工作正常开展?

  景汉朝:中央批复同意在郑州市设立最高人民法院第四巡回法庭后,最高人民法院党组和河南省委、省政府,郑州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主要领导同志亲自主持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选址建设等重要事宜。在各方面共同努力下,1600平方米的诉讼服务中心和150平方米的安检大厅18天即完成了建设任务,创下了施工方的历史记录。

  目前,各种办公设备均已到位,并率先与最高法院本部实现互联互通。诉讼服务中心已完成排队叫号系统、诉讼服务终端系统、数字法庭系统、远程视频接访等信息化建设。实现了“能办公、能立案、能接访、能开庭”的目标,完全具备了履行法定职能所必需的各项办公条件。

  记者:巡回法庭一挂牌办公,可能就会面临很大的工作压力,目前已经做了哪些应对准备?

  景汉朝:第四巡回法庭巡回区信访压力大、案件数量多、办理难度大。为确保各项工作平稳有序顺利开展,我们做了以下准备工作:

  一是先期介入,提前磨合。院党组一确定庭领导班子,两位副庭长第一时间带领综合办、诉服中心主要人员赶赴郑州,摸情况、提需求,积极配合有关方面推进各方面的建设。结合今后的工作打算,设立了党建室、驻庭记者室、媒体服务大厅等个性化设施,强化了诉讼服务中心各项设施的人性化和便民性,提前开始进行了设施、人员、机制等各项磨合工作。二是配齐队伍,提前培训。第四巡回法庭全部人员100多人,目前已到位到岗。为了能立即投入正常工作,我们对相关人员进行分类、分岗位以及“一对一”的培训,提前做好了一切准备工作。三是未雨绸缪,畅通机制。为提前做好涉诉信访工作,我们在郑州召开了巡回区四省高院立案信访负责人会议,对接访、分流等工作进行了具体部署,并与当地有关机关建立了应急协作机制,确保信访工作有条不紊地开展,为群众提供一个良好的诉讼环境。四是强调纪律,做好动员。我们紧紧围绕以党建带队建促工作的思路,提前制定了“四巡纪律规定12条”,人员一报到,就立即下发执行。

  记者:请您介绍一下最高人民法院第四巡回法庭今后的总体工作打算。

  景汉朝:除积极借鉴第一、第二巡回法庭的成功经验外,第四巡回法庭将着力在以下几个方面开展工作:

  一是坚持思想政治建庭。我们将始终坚持从严治党、从严治庭、思想政治建庭,把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坚决落实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持将纪律挺在前面,下一步,将尽快在“四巡纪律规定12条”的基础上,细化制定一系列规章制度。二是坚持法治思维建庭。我们将始终坚持法治思维,按照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要求,严格依法办案,就地化解矛盾。特别是注重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处理涉诉信访问题,将群众的问题解决在家门口,支持巡回区的法治建设。深入研究司法规律,紧密结合国情,构建从立案、庭审、宣判,案件全方位、全流程公开的司法公开大格局。在巡回法庭的管理工作中,也充分体现法治思维,规则意识,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用制度管案、管人、管事。三是坚持改革创新建庭。巡回法庭的设立,本身就是一项重大改革,我们一定要种好这块“试验田”。坚持改革创新,是我们巡回法庭的必由之路。下一步,我们将在全面落实中央和最高人民法院统一部署的重大改革任务的同时,着重在以下几个方面积极探索:第一,积极探索大胆放权与有效制约监督的具体机制,探索主审法官负责制与合议制的关系定位,确保放权不放任、监督不缺位;第二,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加强涉诉信访大数据分析,切实提升预测预判能力;第三,全面推行律师代理申诉信访制度,将涉诉信访纳入法治轨道,为我国信访法治化探索经验;第四,大力推行当庭宣判制度,提升司法公信力;第五,建立地域回避制度,主审法官、法官助理原则上不办理籍贯所在省案件;第六,设立“中原法治讲堂”,整合巡回区各方资源和力量,共同推动巡回区法治建设迈上新台阶。四是坚持问题导向建庭。我们将坚持问题导向,深入研究巡回区的特点,通过积极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和人民群众提供更精准的司法服务,履行好中央赋予巡回法庭的职责和使命。
责任编辑:杨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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