癫痫男子与家人争执 怒火烧餐厅领刑五年
2015-09-25 08:45:20 | 来源:中国法院网永州法院 | 作者:翁丽丽
  凡事要三思而后行,切勿因一时气愤,解心中之快,冲动走上犯罪的道路,否则只能自食恶果。近日,湖南省永州市冷水滩区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放火案,被告人易某犯放火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

  法院审理查明,2015年4月7日晚上,被告人易某为了小孩取名的事与家人发生争执,易某心里不舒服,离开家行至冷水滩区舜德摩尔附近时,想起某某餐厅老板因其私拿餐厅厨房的食材回家将其辞退,并扣发了500元的工资,就想出口气。当天23时许,易某进入舜德摩尔三栋某某餐厅,在餐厅门口用打火机点燃手中的纸张,并将燃烧的纸张点燃某某餐厅门外装饰用的塑料花草,引起大火将某某餐厅门内物品及门外的电梯烧坏。经永州市冷水滩区价格认证与信息中心鉴定,被烧毁的物品共价值192 760元。经湘雅二医院司法鉴定中心鉴定,易某目前诊断为癫痫,实施危害行为时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易某故意放火焚烧公私财物,危害公共安全,其行为已构成放火罪。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易某犯放火罪罪名成立。被告人易某犯罪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认罪态度较好,依法可以从轻处罚。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依法做出以上判决。
责任编辑:孙剑岚
网友评论:
0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