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城法院开展中秋国庆节日专项纠风工作
2015-09-22 15:17:38 | 来源:广西法院 | 作者:罗远周
  在中秋国庆“两节”来临之际,9月22日,广西罗城仫佬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召开全院干警会议,抓住“两节”这一重要时间节点,组织开展“恪守廉洁底线,反对奢侈浪费”的节前教育活动,整顿作风,严肃纪律,以铁的纪律培育好的作风、树立好的形象。

  会上,该院重申中央八项规定和最高人民法院六项措施精神以及有关廉政规定,并以近日最高人民法院通报的五起违反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件为警示,引导广大干警充分认识节日纠风工作的重要意义,要求干警在节日期间自觉遵守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自觉做到不接受案件当事人及其委托人赠送的现金、购物卡及其他节礼,不参加案件当事人及其委托人安排的宴请、旅游及娱乐活动,不向案件当事人及其委托人借车用于探亲访友或外出游玩,不参与酗酒、赌博和封建迷信活动,不借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敛财等,过风清气正的中秋节、国庆节。

  会议强调,各部门和全院干警要严格执行相关财务管理和公车管理制度,严禁用公款购买月饼及其他节礼;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或相互宴请;严禁用公款安排旅游、健身和高消费娱乐活动;严禁以过节名义用公款滥发“福利”;严禁公车私用或将公车外借他人使用。

  会议要求,院领导班子成员要带好头、表好率,纪检监察部门从即日起要加强对节日纠风工作的监督检查,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苗头性问题要及时提醒、坚决纠正。同时要积极畅通接受群众监督的投诉渠道,密切关注对人民法院纪律作风问题的舆情反映,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的行为,坚决追究直接责任人员及相关领导的纪律责任,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姑息、决不手软。

  会议组织干警进行分组讨论。广大干警纷纷表示,要从最高人民法院通报的这五起违反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件中认真吸取教训,克服“等待观望”、“避风头”、“搞变通”等消极应付心理,切实增强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最高人民法院六项措施的主动性和自觉性,改进司法作风,树立法院干警的良好形象。
责任编辑:王小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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