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证配制、销售中药 “郎中”夫妻领刑罚
2015-09-18 14:55:16 | 来源:蚌埠禹会法院 | 作者:殷凌云
  无证配制、销售中药胶囊,声称能治多种疾病,并向他人销售。近日,安徽省蚌埠市禹会区人民法院以生产、销售假药罪分别判处一对“郎中”夫妻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

  被告人常某、李某系夫妻关系,二人均无医师资格证和医疗制剂许可证。2014年5月以来,常某租用本市禹会区一诊所进行中医诊疗。期间,常某开出中药配方,由李某制作成中药胶囊制剂,向前来就诊的被害人张某销售,获利人民币2760元。经蚌埠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认定,常某、李某销售给张某的自制中药胶囊应按假药论处。案发后,被告人常某、李某退回张某购药款人民币2760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常某、李某违反国家有关药品管理的规定生产、销售假药,其行为均已构成生产、销售假药罪。被告人常某、李某归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依法可从轻处罚。被告人常某、李某已退赃,可酌情从轻处罚。根据被告人常某、李某的犯罪事实、情节、悔罪表现及庭前社会调查结果,可以对其宣告缓刑,同时应向其发出禁止令,禁止其在缓刑考验期内从事药品生产、销售及相关活动。
责任编辑:王小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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