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溪:全力打造“三大品牌”提升群众满意度
2015-09-10 10:29:19 | 来源:中国法院网江西法院 | 作者:孔德明
  近年来,江西省贵溪市人民法院始终坚持把人民满意作为法院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内强素质,外树形象,通过力办“品牌案件”、培育“品牌法官”、打造“品牌法院”三措并举,努力增进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知晓度、满意度,切实密切干群、警民关系,取得了较好成效。

  推进“三大改革”,力办“品牌案件”。平台建设“倒逼公信”。积极推进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执行信息公开三大公开平台建设,形成全面提高案件质量和效率的“倒逼机制”。对所有案件信息均扫描录入系统,形成电子卷宗,从而全面推行网上办案,真正做到“全程留痕”,确保案件监督不留死角。机制改革“倒逼公信”。探索改革审判权运行机制,坚持院、庭长回归一线办案,强化审判职责,建立“倒逼”院、庭长办案工作机制。质效管理“倒逼公信”。加大调撤率、上诉率及均衡结案率等指标在考核体系中的权重,构建以流程管理为支撑、质效评估为重点、调研数据为参考、审判监督为制约的审判管理新机制。建立案件审核把关制度、过错责任追究制度等9项制度。

  突出“三大建设”,培育“品牌法官”。突出能力建设强素质。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等主题教育,全面开展法官宣誓活动,倡树法院精神。组织开展案件质量评查、庭审观摩、优秀法律文书评比等系列岗位练兵活动。目前,全院干警95%以上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干警蒋孟俊、周淑琴被授予“全国法院办案标兵”、“全省十佳人民法庭庭长”称号。突出文化建设重执行。设立文化长廊、院史展厅。组织干警成立了篮球队、舞蹈队、乒乓球队,积极开展法官集体宣誓、法官梦主题演讲、拔河、篮球友谊赛等系列文体活动。树立“没有任何借口”的工作理念,在实践中注意激发干警工作责任感、潜能和热情,形成了兼具独特司法魅力和人文特色的贵溪法院文化品牌。突出廉政建设保纯洁。把制度建设作为法院管理工作的重中之重,形成了以制度管人、管事、管案的良好局面。坚持教育、监督和制度并重,加强对法院内部权力运行的监督,加强法院廉政文化建设,定期开展警示教育活动。建立健全廉政教育长效机制,主动接受人大、政协监督,依法接受检察机关及社会各界监督,确保法官清正、法院清廉、司法清明。

  实施“三大工程”,打造“品牌法院”。升级“诉讼服务零障碍”工程。以群众需求为导向,做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不断打通为民服务上“最后一公里”。去年以来,当场立案率达99.25%。擦亮“一站式”便民诉讼服务中心品牌,提供“微诉讼”便民服务。健全简易程序和小额速裁机制,有效减轻当事人诉累。提速“阳光司法促和谐”工程。持续开展“法官进农村”、“法官进企业”等干警大走访“互识互熟”系列活动,发放警民联系卡2万余张。总结推广司法协理工作机制,在各乡村、社区聘请司法协理员,指导开展纠纷调处、息诉维稳、法制宣传等工作。近三年来共审执结涉企案件600余件,为驻市企业挽回经济损失超亿元,受到企业好评。扩面“帮扶解困暖民心”工程。实现司法救助工作制度化、常态化,近三年来,共为困难当事人办理缓、减、免交诉讼费100余万元,为涉诉困难群众发放司法救助金200余万元。

  据悉,近年来,该院公众安全感和群众满意度测评稳居全省第一方阵,先后被评为“全国青少年维权岗”,被省高院荣记“集体三等功”,连续被评为“全省第十二届、十三届文明单位”,两次被评为“全省优秀法院”。3名干警受到国家级表彰,35个集体、78名个人受到省、市、县三级表彰。
责任编辑:孙剑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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