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丰县人民法院公开选调法官简章
2015-08-12 09:33:3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相关规定,为拓宽选人用人渠道,江苏省丰县人民法院面向全国司法系统(江苏省徐州市各基层人民法院除外)公开选调法官。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选调职数
    审判岗位法官5名
    二、选调条件
    1、政治坚定,品行端正,勤奋敬业,清正廉洁;
    2、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条件优秀者可适当放宽;
    3、取得全日制普通高校法律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获得全国统一司法考试A类法律职业资格;
    4、担任助理审判员、助理检察员及以上法律职务,或在司法机关工作满两年;
    5、具有公务员身份,公务员年度考核等次均为称职及以上;
    6、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职尽责的身体条件;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参加选调: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
    (2)正在接受审计、执纪执法部门审查的;
    (3)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4)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选调程序和方法
    选调工作按照“自愿报名、公开竞争、择优录取”的原则,采取考试、考察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5年8月31日止。
    2、报名方法:采取现场报名和网上报名相结合的办法。
    (1)现场报名者到丰县人民法院政治处报名(地址:江苏省徐州市丰县人民西路204号,联系电话:0516-89151970);
    (2)网上报名者发送电子邮件至丰县人民法院政治处邮箱(fxfyzzc707@163.com)。
    3、报名要求:
    报名者需提供以下材料:
    (1)《江苏省丰县人民法院公开选调法官报名表》(见附件下载)及个人自荐材料;
    (2)学历学位证书、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原件;
    (3)法律职务任命文件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需注明复印人、复印时间并加盖单位公章);
    (4)身份证、工作证原件;
    (5)近期二寸免冠彩照3张。
    网上报名者可将《报名表》、自个人荐材料电子档,各类证书、文件、证件原件的扫描件电子档打包发送至丰县人民法院政治处邮箱(fxfyzzc707@163.com),邮件注明“姓名+江苏省丰县人民法院公开选调法官报名材料”。
    (二)资格审查
    面试前对确定的面试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核对证书、材料原件(报名时已提供原件者不再核对)。报名者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选调资格。资格审查后,对符合选调条件的报名者发放面试准考证。
    (三)面试
    面试主要考察应试者的业务能力、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
    (四)考察
    面试结束后,根据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人选。根据选调条件和要求,核实考察人选的资格条件,审核干部人事档案,全面考察德、能、勤、绩、廉,重点考察政治素质、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等情况。
    (五)体检
    根据考察情况经集体研究,按选调计划数1:1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体检的,经研究按综合情况确定递补体检人选。
    (六)公示
    根据面试、考察及体检结果,确定拟选调人员,名单在丰县人民法院网站公示7天。公示过程中,如有需要反映的情况和问题,请与丰县人民法院纪检监察室联系(监督电话:0516-89151996)。
    (七)调动
    公示期满后,按干部管理权限和公务员调动要求及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四、其他事项
    (一)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本简章由丰县人民法院公开选调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三)联系方式:
    地址:江苏省徐州市丰县人民西路204号丰县人民法院
    邮编:221700
    电话:0516-89151970
    邮箱:fxfyzzc707@163.com
 
附件:江苏省丰县人民法院公开选调法官报名表

 

丰县人民法院公开选调领导小组   
2015年7月23日          

责任编辑:侯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