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高院发布集中打击拒执犯罪专项行动情况
2015-07-31 09:05:18 | 来源:中国法院网辽宁法院 | 作者:严怡娜
7月30日,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开展集中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等犯罪行为专项行动情况,通报8起典型案例。20余家媒体记者参加发布会。
据介绍,辽宁高院从去年11月至今年6月,组织全省法院开展了为期8个月的集中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等犯罪行为专项行动。专项行动主要针对两类违法犯罪行为集中打击:一是对涉嫌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妨害公务罪,非法处置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罪等犯罪的被执行人或相关人员,依法予以刑事追责;二是对被执行人或相关人员的逃避、抗拒、妨害执行行为虽不构成犯罪,但需要进行惩戒的,依法予以司法拘留。专项活动中,辽宁高院与省检察院、省公安厅联合会签下发了《关于开展集中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等犯罪行为专项行动有关工作的通知》。全省法院通过召开公检法协调会、联合制定实施方案等措施,从办案人员、办案信息、强制措施等方面完成对接工作,通过电视、报刊、网络、广播等各种形式,广泛宣传专项行动成效及正反典型案例,努力营造打击拒执违法犯罪行为的强大舆论氛围。全省法院统筹兼顾专项打击行动与执行结案的关系,以新收的尚未执结的案件为重点,对尚未查找到被执行人及未实际控制被执行财产的案件,一律列入此次专项行动范围全面清理。将集中打击行动与清理执行积案相结合,把司法拘留、刑事追责作为清理涉民生、金融债权、立案一年以上未结积案、涉执行信访案件的重要措施,一并部署、督促和检查。将集中打击行动与完善执行联动机制相结合,加强对司法拘留及刑事追责过程中在侦查、起诉、审理等工作中存在问题的调研分析,对存在争议的案件,主动邀请公安、检察机关派员参与讨论,达成共识,努力构建打击拒执违法犯罪行为的长效机制。专项行动期间,全省法院共移送、追究刑事责任257案261人,截止6月底,已实际判处14案14人,自行对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的被执行人或相关人员决定司法拘留共计1486案1487人,移送公安机关协助查找、控制921案922人。
下一步,辽宁高院将巩固集中打击行动成果,不断加大司法拘留和刑事追责力度,严打拒执违法犯罪行为,认真学习贯彻最高法院新发布的拒执罪司法解释,用好限制高消费及有关消费措施,推进执行信息化建设,加强执行联动机制建设。
据介绍,辽宁高院从去年11月至今年6月,组织全省法院开展了为期8个月的集中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等犯罪行为专项行动。专项行动主要针对两类违法犯罪行为集中打击:一是对涉嫌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妨害公务罪,非法处置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罪等犯罪的被执行人或相关人员,依法予以刑事追责;二是对被执行人或相关人员的逃避、抗拒、妨害执行行为虽不构成犯罪,但需要进行惩戒的,依法予以司法拘留。专项活动中,辽宁高院与省检察院、省公安厅联合会签下发了《关于开展集中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等犯罪行为专项行动有关工作的通知》。全省法院通过召开公检法协调会、联合制定实施方案等措施,从办案人员、办案信息、强制措施等方面完成对接工作,通过电视、报刊、网络、广播等各种形式,广泛宣传专项行动成效及正反典型案例,努力营造打击拒执违法犯罪行为的强大舆论氛围。全省法院统筹兼顾专项打击行动与执行结案的关系,以新收的尚未执结的案件为重点,对尚未查找到被执行人及未实际控制被执行财产的案件,一律列入此次专项行动范围全面清理。将集中打击行动与清理执行积案相结合,把司法拘留、刑事追责作为清理涉民生、金融债权、立案一年以上未结积案、涉执行信访案件的重要措施,一并部署、督促和检查。将集中打击行动与完善执行联动机制相结合,加强对司法拘留及刑事追责过程中在侦查、起诉、审理等工作中存在问题的调研分析,对存在争议的案件,主动邀请公安、检察机关派员参与讨论,达成共识,努力构建打击拒执违法犯罪行为的长效机制。专项行动期间,全省法院共移送、追究刑事责任257案261人,截止6月底,已实际判处14案14人,自行对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的被执行人或相关人员决定司法拘留共计1486案1487人,移送公安机关协助查找、控制921案922人。
下一步,辽宁高院将巩固集中打击行动成果,不断加大司法拘留和刑事追责力度,严打拒执违法犯罪行为,认真学习贯彻最高法院新发布的拒执罪司法解释,用好限制高消费及有关消费措施,推进执行信息化建设,加强执行联动机制建设。
责任编辑:周利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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