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碧华精神折射的科学方法论
2015-07-24 07:53:20 | 来源:人民法院报第六版 | 作者:许徽 胡四海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吹响了依法治国的号角,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进程中,司法工作是尤为关键的一环。法官作为公平正义的捍卫者,在法治进程中肩负着特殊的历史使命。“时代楷模”邹碧华法官,以“无我”的精神,做改革的先行者,甘当法治的“燃灯者”,他用生命奏响了新时期人民法官司法为民、公正司法最强音。邹碧华正如一面镜子,折射了一名法官忠诚敬业、乐于奉献,公正司法、勇于担当的时代精神,在其高尚品质的背后,我们在这位学者型法官身上,探寻到一种司法方法,即法官的科学方法论,它对做好司法工作有着现实的指引作用。

  邹碧华科学方法论的养成

  世界观与方法论是哲学的两个基本问题,正确的世界观能够让我们“做正确的事”,科学的方法论则指引我们“正确地做事”。司法实践中,法官须重视两个方面的基本问题:一是司法理念问题,这决定着司法的价值取向;二是裁判方法问题,这决定着司法价值的实现路径。邹碧华的先进事迹,在某种层面上诠释了新时期人民法官在司法实践过程中掌握一种科学司法方法的重要性。

  坚定内心法治信仰。“法律的权威源自人民内心拥护和真诚信仰”,正如卢梭所说:“一切法律之中最重要的法律,既不是刻在大理石上,也不是刻在铜表上,而是铭刻在公民的内心里。”法治信仰是人们对法律的态度达到一种超然的状态,也就是人们对法所表现出的忠诚意识和高度信任,是对法的心悦诚服的认同感与归属感。邹碧华在他的《知行合一》中写道:“必须把推动我国法治事业的进步作为自己的使命,只有实实在在地把这种使命感融入自己的内心,才有可能转化成为一种强大的动力。因此,在这种状态下,无论遇到什么样的困难我也不会屈服,无论处于何种逆境我也不会退缩。”这是一名法官对法治事业的坚贞信仰,在各种困难面前,这种内心信仰往往转化成为一种强大的精神力量,无坚不摧。

  培育辩证法治思维。思想是行动的先导,一个人的思维方式和思想方法科学与否,决定着其行动最终结果的好坏与成败。邹碧华在处理各种棘手问题时思维敏捷、思路清晰、逻辑性强,往往显得理性从容、张弛有度,这与他所具备的一种科学、系统的辩证思维方式密不可分。作为新时期人民法官,应注重法治思维的培育,在工作中要善于从法律角度去分析、思考问题,把思维方式建立在法律基础之上,把法律意识贯穿到思维方式之中,把各项行为置于法律的约束之下,加强问题态势分析,对各种矛盾有科学、理性、全面而系统的深刻认识。

  注重理论联系实践。邹碧华令人印象深刻的一个画面,是他儿子深夜在微博上发出的一组照片,这是邹碧华生前工作的书房,是一片书的海洋。房间里摆满了各类书籍,有法学、文学、哲学、管理学、心理学,甚至还有建筑学,十几平方米的书房以一个小型图书馆来形容毫不为过。他儿子说,父亲经常在书房里看书,甚至通宵达旦。在他书房里随手翻开一本书,上面密密麻麻地写满了注解。这些细微的画面,在某种层面上折射了一名法官孜孜不倦的学习态度。

  掌握过硬的法学专业知识,是做好司法工作的基本前提,在注重法学专业知识学习的同时,一名优秀的法官,往往还十分注重非法学知识的学习,邹碧华在不同学科领域均有着丰厚的知识积淀,在应对各种复杂的矛盾纠纷时,总是有着开阔的视野,显得游刃有余。

  新时期群众工作,要求法官熟悉社情民意,要将同理心倾注到司法实践当中。科学方法论的形成必定要经过长期、艰巨而复杂的实践过程,在经历思维摩擦、统一等意识形态运动之下,需要在实践的熔炉里反复锻造。

  善于在实践中总结提炼。在一定意义上讲,总结提炼是吸取教训、探索经验、把握客观规律最为有效的方式。新时期法官应具备一定的归纳总结能力。司法审判是一项专业性和技术性很强的工作,必须具备专业的思维方式和工作技能,遵循一定的规则、逻辑和方法。邹碧华善于在总结中提炼司法经验规律,《要件审判九步法》就是以权利请求为出发点,以实体法律规范构成要件为基础,以案件争议的法律关系为主线,将审判过程划分为逻辑严密、环环相扣的九个步骤,实质就是对民商事案件审判过程作出的步骤式概括。《要件审判九步法》、《法庭上的心理学》、《合同解释论》均是邹碧华在长期的审判实践中发展、提炼而成的。

  邹碧华科学方法论运用成效

  遵循客观规律。司法规律是社会规律的重要范畴,是司法现象和司法活动过程中内在的本质联系,体现着司法活动总体上的一般必然性趋势。司法活动的功能是适用法律,定纷止争,目标是保护人权,维护法治,这就要求公正适用法律,树立司法权威。只有尊重和遵循司法规律,才能统一正确适用法律,使法律得到社会公众的信任和服从,树立起法律的权威。

  邹碧华在工作中善于站在对方角度考虑问题,体会他人的情绪,理解他人的感受,呼吁要有一个同理心的社会并将同理心倾注到法院管理当中,唤醒法院干警内在激情。在长宁法院,他压缩会议室等公共空间,给每个法官分隔出独立办公室,面积虽小,但这却是“创造条件,维护法官职业尊荣”;连食堂餐桌设计都强调要人性化,要保持一定宽度,以免不熟悉的人面对面吃饭,心生尴尬。这些细节,均是邹碧华法官尊重客观规律的具体表现,他在司法实践中采取的一系列新举措更是得到人民群众的广泛赞誉。

  坚持问题导向。人类认识世界、改造世界的过程,实质上就是一个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过程。在长宁法院,邹碧华一上任就调阅了100多件执行中止案件和大量的群众来信,加班加点对各种矛盾分析研究,白天一有空,就去立案大厅看法官接待,去法庭旁听案件审理。正是这种有针对性的探究,对各种矛盾问题有着理性的认知,才探讨出了一整套解决问题的有效方法。抓住事物发展的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采取一般与特殊点面结合的解决问题的思路,就能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凸显责任担当。古语云:“不患无策、只怕无心”,责任心是干好工作的前提。按照中央统一部署,上海法院是司法改革首个试点单位,邹碧华分管司改工作,为落实司法责任制,解决长期以来责任难落实、责任难追究的问题,他提出:要进行可视化管理,把审判权力的运行做到全程留痕、全程看得见;要制定法官的权力清单,坚决纠正审者不判,判者不审的现象。有人善意提醒邹碧华,司法改革涉及很多人的利益调整,还是悠着点。但他直言,作为法律人,我们要学会担当。在上海法院司法改革试点工作中,作为分管该项工作的副院长,邹碧华认真研究了各国司法改革的各项数据,做了大量的分析比对,为了让大家对司改工作直面了解,他坚持做介绍司改推进工作的幻灯片,经常工作到深夜,有时彻夜无眠。这些行为,在某种层面上折射了一名法官在法治的进程中,忠诚敬业、不畏艰难的责任与担当。

  司法是一门独特的艺术,一个把司法审判当成一门艺术的法官,必然是一个致力于公正的精英法官,因为他会把法律规则转化为心灵律条而有机地运用。新时期人民法官,在推进依法治国进程中肩负特殊的历史使命。在工作中,要始终坚持辩证唯物主义,坚定法治信仰,树立辩证法治思维,坚持问题导向,着力于理论与实践的融合,以科学的司法方法为引领,以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为主线,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作者单位: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杨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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