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社法院刚柔相济成功执结一起“钉子案”
2015-07-23 09:13:18 | 来源:榆社法院 | 作者:关清 刘浩
近日,山西省榆社县人民法院执行庭干警调解、拘留双管齐下,成功执结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钉子户”陈某一次性了结赔偿款。
申请人魏某申请执行陈某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经该院判决被执行人给付申请人赔偿款53301.4元。判决后,陈某一直未履行给付义务,魏某无奈之下到法院申请执行。该案受理后,陈某为躲避债务,搞起了“玩失踪”把戏规避执行,多次电话通知、邮寄传票后仍置若罔闻,执行法官也未查到陈某可供执行的财产,案件一时陷入僵局。后经当事人提供线索得知陈某被公安机关以妨碍公务行政拘留,且拘留期限即将届满释放,执行法官冒雨及时前往县拘留所做陈某工作,陈某毫不在意,态度蛮横,经合议庭讨论并报请院长批准,依法决定对陈某采取司法拘留十五天的强制措施。
在拘留期间,执行法官依然不放弃做调解工作,通过与双方多次沟通、协调,阐明利害关系,终促使魏某与陈某达成执行和解协议,最终以40000元一次性了结此案,魏某自愿放弃剩余款及迟延履行期间的利息损失。达成和解协议以后,执行法官立即前往拘留所办理解除拘留手续,将王某带回法院,当场办理赔偿款交接手续,成功执结此案。
申请人魏某申请执行陈某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经该院判决被执行人给付申请人赔偿款53301.4元。判决后,陈某一直未履行给付义务,魏某无奈之下到法院申请执行。该案受理后,陈某为躲避债务,搞起了“玩失踪”把戏规避执行,多次电话通知、邮寄传票后仍置若罔闻,执行法官也未查到陈某可供执行的财产,案件一时陷入僵局。后经当事人提供线索得知陈某被公安机关以妨碍公务行政拘留,且拘留期限即将届满释放,执行法官冒雨及时前往县拘留所做陈某工作,陈某毫不在意,态度蛮横,经合议庭讨论并报请院长批准,依法决定对陈某采取司法拘留十五天的强制措施。
在拘留期间,执行法官依然不放弃做调解工作,通过与双方多次沟通、协调,阐明利害关系,终促使魏某与陈某达成执行和解协议,最终以40000元一次性了结此案,魏某自愿放弃剩余款及迟延履行期间的利息损失。达成和解协议以后,执行法官立即前往拘留所办理解除拘留手续,将王某带回法院,当场办理赔偿款交接手续,成功执结此案。
责任编辑:王小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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