钟江武先进事迹报告会在长沙举行 康为民出席
2015-07-23 07:38:36 | 来源:人民法院报第一版 | 作者:记者 禹爱民
今天(22日)上午,由湖南省委宣传部、湖南省委政法委、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郴州市委主办的钟江武同志先进事迹报告会在长沙举行。湖南省委常委、省政协副主席、省委政法委书记孙建国出席报告会并讲话。湖南高院院长康为民出席。
钟江武1973年11月出生于临武县,1997年7月参加工作,2012年8月任桂东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由于长期忘我工作,积劳成疾,患淋巴癌医治无效,于2014年8月31日不幸病逝。2014年12月,湖南高院追记他个人一等功、追授“全省优秀法官”荣誉称号,省委、省政府追授其“湖南省优秀共产党员”、“湖南省人民满意的公务员”荣誉称号。2015年2月,最高人民法院追授其“全国模范法官”荣誉称号。
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陈璋、桂东县人民法院政工室主任胡剑联,钟江武妻子、郴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医生周西滢、桂东县委外宣办副主任王冬媛先后发言,深情讲述了钟江武生前感人事迹。
孙建国在报告会上指出,全省党员干部尤其是政法干警要学习钟江武同志对党忠诚、永葆本色的政治品格,努力成为坚定理想信念的先锋模范;学习他尊崇法律、守护公正的法治精神,努力成为维护公平正义的先锋模范;学习他牢记宗旨、司法为民的公仆情怀,努力成为密切联系群众的先锋模范;学习他严于律己、克己奉公的职业操守,努力成为永葆清正廉洁的先锋模范。
钟江武1973年11月出生于临武县,1997年7月参加工作,2012年8月任桂东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由于长期忘我工作,积劳成疾,患淋巴癌医治无效,于2014年8月31日不幸病逝。2014年12月,湖南高院追记他个人一等功、追授“全省优秀法官”荣誉称号,省委、省政府追授其“湖南省优秀共产党员”、“湖南省人民满意的公务员”荣誉称号。2015年2月,最高人民法院追授其“全国模范法官”荣誉称号。
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陈璋、桂东县人民法院政工室主任胡剑联,钟江武妻子、郴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医生周西滢、桂东县委外宣办副主任王冬媛先后发言,深情讲述了钟江武生前感人事迹。
孙建国在报告会上指出,全省党员干部尤其是政法干警要学习钟江武同志对党忠诚、永葆本色的政治品格,努力成为坚定理想信念的先锋模范;学习他尊崇法律、守护公正的法治精神,努力成为维护公平正义的先锋模范;学习他牢记宗旨、司法为民的公仆情怀,努力成为密切联系群众的先锋模范;学习他严于律己、克己奉公的职业操守,努力成为永葆清正廉洁的先锋模范。
责任编辑:杨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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