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房抵债案件的法律适用
吉林:举办邹碧华裁判方法第三期读书会
2015-07-14 14:42:01 | 来源:吉林法院 | 作者:孙兵
7月12日,由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吉林大学法学院、吉林省律协组织的“邹碧华裁判方法读书会(第三期)”如期而至。此次读书会以案例研究为载体,根据“邹碧华要件审判九步法”,围绕以房抵债案件的法律适用问题进行研讨。与会法官、律师、学者从理论和实务方面畅谈观点,有效提高了读书会学习效果。
吉林高院副院长吕洪民、副院长于兵,吉林大学法学院院长蔡立东出席本期读书会。会上,吉林高院民一庭庭长张敏介绍了最高人民法院及地方各级法院审理“以房抵债”案件的主要做法。吉林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孙良国介绍了法学界目前对审理“以房抵债”案件的主要观点。长春中院民一庭法官陈海彪,北京大成(长春)律师事务所律师林海军,吉林大学法学院教授曹险峰等6位法官、专家学者和律师结合研讨案例作了主旨发言。
读书会最后,吉林高院副院长吕洪民、吉林大学法学院院长蔡立东对三期读书会进行总结发言。
吕洪民表示,从历年的业务培训发现,阻碍共识达成的主要原因在于裁判方法的不一致。为此,对于民事裁判方法进行了统一学习和探讨,决定由法院、大学和律协共同举办活动,并通过读书会的形式,实现多角度多思维。从读书会成果来看,法官、律师、学者三方思维的融合很有成果。同时,司法实践和教学改革应当同步,或者在某些方面教学改革应当提前于司法实践。目前, 吉林高院与吉林大学进行了多项研究合作,期待吉林大学为吉林省司法发展提供更多的智力和人才支持。
蔡立东表示,当前,法院经历司法改革的急剧变革。在变革的时代,每个人都在对职业进行重新的思考,吉林大学法学院愿意尽其所能为读书会这样的活动提供支持,将读书会打造成吉林省法律界的一个品牌,从而提升全省法律界的层次。
今年以来,吉林高院与吉林大学法学院、省律协共同举办了3期“学习邹碧华裁判方法读书会”,今年4月11日的第一期读书会以“加强探索研究,提升司法能力”为主题,5月10日的第二期读书会以“方法研究提升质效, 案例研讨法律适用”为主题。通过读书会,深入研讨了邹碧华裁判方法,研讨了司法实务问题,增进了法官、检察官、律师、学者的沟通交流,为法官依法审理好案件、检察官依法监督、律师代理好案件、学术研究教学等都发挥了积极作用。据了解,主办方正在梳理起草读书会研究成果向实践转化的建设性报告。
吉林高院副院长吕洪民、副院长于兵,吉林大学法学院院长蔡立东出席本期读书会。会上,吉林高院民一庭庭长张敏介绍了最高人民法院及地方各级法院审理“以房抵债”案件的主要做法。吉林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孙良国介绍了法学界目前对审理“以房抵债”案件的主要观点。长春中院民一庭法官陈海彪,北京大成(长春)律师事务所律师林海军,吉林大学法学院教授曹险峰等6位法官、专家学者和律师结合研讨案例作了主旨发言。
读书会最后,吉林高院副院长吕洪民、吉林大学法学院院长蔡立东对三期读书会进行总结发言。
吕洪民表示,从历年的业务培训发现,阻碍共识达成的主要原因在于裁判方法的不一致。为此,对于民事裁判方法进行了统一学习和探讨,决定由法院、大学和律协共同举办活动,并通过读书会的形式,实现多角度多思维。从读书会成果来看,法官、律师、学者三方思维的融合很有成果。同时,司法实践和教学改革应当同步,或者在某些方面教学改革应当提前于司法实践。目前, 吉林高院与吉林大学进行了多项研究合作,期待吉林大学为吉林省司法发展提供更多的智力和人才支持。
蔡立东表示,当前,法院经历司法改革的急剧变革。在变革的时代,每个人都在对职业进行重新的思考,吉林大学法学院愿意尽其所能为读书会这样的活动提供支持,将读书会打造成吉林省法律界的一个品牌,从而提升全省法律界的层次。
今年以来,吉林高院与吉林大学法学院、省律协共同举办了3期“学习邹碧华裁判方法读书会”,今年4月11日的第一期读书会以“加强探索研究,提升司法能力”为主题,5月10日的第二期读书会以“方法研究提升质效, 案例研讨法律适用”为主题。通过读书会,深入研讨了邹碧华裁判方法,研讨了司法实务问题,增进了法官、检察官、律师、学者的沟通交流,为法官依法审理好案件、检察官依法监督、律师代理好案件、学术研究教学等都发挥了积极作用。据了解,主办方正在梳理起草读书会研究成果向实践转化的建设性报告。
责任编辑:王小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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