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北镇:建立巡回审判点 延伸司法服务触角
2015-07-14 14:36:09 | 来源:北镇法院
  为深入推进司法改革,坚持面向农村,面向基层,面向群众,方便当事人就近诉讼,延伸司法服务触角,辽宁省北镇市人民法院结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人民法庭工作的若干意见》,围绕锦州中院工作部署,积极开展人民法庭巡回审判点建设工作。

  根据人民法庭审判工作实际和两便原则,以六个人民法庭为中心庭,分别在富屯街道、大市镇、廖屯镇、罗罗堡镇等乡镇设立12个巡回审判点,现已挂牌11个,另1个正在筹备中,实现了辖区范围全覆盖的巡回审判网络,让当地群众足不出镇即可享受优质法律服务。同时,为保证巡回审判的规范性和长效性,从巡回审判点专职接待员职责、中心法庭在巡回审判点受理案件、开庭审理案件、送达法律文书等7个方面入手制定并印发了《人民法庭巡回审判点工作规则》,为巡回审判点工作开展做好人员及制度保障,进一步建立健全巡回审判长效工作机制。

  为方便群众诉讼,减轻群众诉累,人民法庭巡回审判点常设联络员一名,为司法所工作人员,代表法庭负责诉讼指导及法律咨询,在接待当事人时,释明人民调解的优势,提示当事人诉讼风险和成本,帮助当事人诉讼。联络员如遇不能解答的法律问题,及时与人民法庭工作人员取得联系,将问题进行反馈,法庭工作人员第一时间到联系点解答群众实际诉求。法庭工作人员也会每月定期或不定期到联系点去接待群众来访,做好立案、调解工作。人民法庭巡回审判点通过口头立案、预约立案、上门立案等举措,让司法触角延伸至每一个乡镇。在审理案件时,坚持调解在先,在联络员调解不成的情况下,法官依法公开就地开庭审理,并把判(调)前释明、判(调)后答疑工作贯彻在办案全过程,耐心、细致为群众答疑解惑,辨法析理。形成了法庭、巡回审判点、联络员“三位一体”的便民诉讼“网络”。通过公开审理案件,开展以案说法教育,向群众普及法律知识,达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审判效果。

  巡回审判点的建设,进一步推进了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法官们用最快捷、最方便当事人诉讼的办案方式,及时解决群众诉求,既提高了审判工作效率,及时开展法律宣传服务,又使法院审判执行工作更加贴近基层、贴近群众,提升群众的满意度,有效化解矛盾纠纷,促进辖区和谐稳定。
责任编辑:王小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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