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南川法院出台《意见》进一步规范巡回审判工作
2015-06-26 14:51:47 | 来源:重庆法院 | 作者:余冬冬
日前,为强化巡回审判工作,重庆市南川区人民法院出台《关于完善和加强巡回审判的规范意见》,对该院巡回审判工作的适用案件类型、巡回方式、工作职责及诉调对接工作进行了详细规定和要求。
该《意见》要求各人民法庭将巡回审判作为重要的审判工作方式,对应当进行巡回审判的案件类型进行了归类,并对不宜进行巡回审理的4类案件进行了举例说明。同时,可以采取在辖区24个乡镇设立相对固定的巡回审判点或者开设院坝法庭、侵权地开庭、就地受理就地开庭、探索车载法庭等巡回方式进行巡回审理。
《意见》详细规定了该院开展巡回审判的法官组织及职责,要求各人民法庭法官分区负责不同乡镇的巡回审判工作,标准化开展巡回审判工作,注重法院形象,提升司法公信力,并且每人每年开展巡回审判不少于12件,各乡镇开展巡回审判每年不少于2件。同时,要求在开展巡回审判同时,要与便民诉讼网络建设工作结合起来,无缝对接诉调对接工作,加强与基层司法所、人民调解组织、基层综治组织的沟通联络,加强以案普法宣传,积极参与基层综合治理。
该《意见》要求各人民法庭将巡回审判作为重要的审判工作方式,对应当进行巡回审判的案件类型进行了归类,并对不宜进行巡回审理的4类案件进行了举例说明。同时,可以采取在辖区24个乡镇设立相对固定的巡回审判点或者开设院坝法庭、侵权地开庭、就地受理就地开庭、探索车载法庭等巡回方式进行巡回审理。
《意见》详细规定了该院开展巡回审判的法官组织及职责,要求各人民法庭法官分区负责不同乡镇的巡回审判工作,标准化开展巡回审判工作,注重法院形象,提升司法公信力,并且每人每年开展巡回审判不少于12件,各乡镇开展巡回审判每年不少于2件。同时,要求在开展巡回审判同时,要与便民诉讼网络建设工作结合起来,无缝对接诉调对接工作,加强与基层司法所、人民调解组织、基层综治组织的沟通联络,加强以案普法宣传,积极参与基层综合治理。
责任编辑:王小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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