歙县法院“利剑”常举 狠抓非诉案件执行
2015-06-24 09:32:16 | 来源:歙县法院 | 作者:汪永来
  安徽省歙县人民法院重视非诉案件的执行,尤其是社会抚养费的征收案件,其执行到位情况,会直接影响到计生工作成绩的好坏。为此,执行局工作人员积极主动地与县计生委及各乡镇计生办联系,相互沟通,询找被执行人信息及财产线索,相互配合,力促案件执行。

  今年五月份以来,该院将历年来未执行到位或经执行达成和解协议后又未履行的案件,再次进行了清理摸排,逐个予以恢复执行。6月12日,歙县霞坑镇辖区内钱某、宋某夫妻俩因违反《安徽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生育第三孩,申请人向其征收社会抚养费204012.80元。被执行人收到征收决定书后,既不履行决定书条款,又不向有关部门申请复议,该院裁定书生效后,两被执行人以其在太和县已接收处罚为由,拒不履行该院生效裁定。鉴于被执行人的行为,该院决定对钱某采取司法拘留15日,案件收到较好社会效果。
责任编辑:王小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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