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定信念 爱岗敬业 勤勉廉洁
要担当就要有底气
——记云南迪庆中院法官李学全二三事
2015-06-19 10:23:14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赵云川
20多年的时间里,李学全同志先后在基层法庭、基层法院、中级法院工作。20多年的司法为民实践中,李学全身上很多光环,2009年被维西县委评为优秀共产党员,2005年被云南省迪庆州中级人民法院记三等功一次,2007年被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授予“优秀法官”称号,2008年被评为云南省十佳法官,同年4月被评为迪庆藏族自治州先进工作者,2011年被评为全省优秀工作者,同年荣获全国政法系统优秀党员干警荣誉称号,2015更是获得全国先进工作者的殊荣。
李学全却又是党员干部中的普通一员,迪庆法官中的平凡一分子。说他普通是因为他始终以一个党员的标准来严格要求自己,做到三严三实、忠诚干净担当;说他平凡是因为他和许许多多的迪庆法官一样,立足岗位在平凡的工作中,坚持辩法析理、定纷止争,做到公正司法、司法为民。李学全身上集中体现了一名党员坚定的理想信念,一名法官执着的法治追求,是迪庆法官“缺氧不缺精神、践行司法为民”的典型代表。
坚定理想信念,法官为终身职业是心中夙愿。
1993年8月,李学全踌躇满志来到了刚落成的塔城人民法庭,面对平凡、枯燥的工作,单调、清贫的生活,他始终选择了坚持。虽然在基层法庭工作各方面条件相对艰苦,工作压力大,基层法庭的舞台虽不大,但是对维护一个地方的和谐稳定,却是举足轻重、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有一次,平时就有矛盾的两个老人因凌晨到水田放水产生纠纷,凌晨5点左右,一方家人来到法庭,要求法官到现场处理,李学全与老审判员一起来到水田做双方工作,一直到上午十点左右,双方的所有矛盾终于化解。在基层处理类似纠纷较多,虽然没有立案,表面上体现不出工作业绩,但是通过法官做工作,看到邻里和睦、乡村和谐,这就是法官所要追求的。作为最基层的人民法官不仅仅是案件的裁判者,还是化解社会矛盾的主力军,只有心系民心和民生,着眼平安和谐,做到情深、理透、法明,才能让人民群众信任和放心。
在维西法院民庭工作期间,在审理维西X公司破产案中,该公司被裁定宣告破产转入清算程序后,需要清算该企业所属矿山的财产,而矿山所在地需步行两天才能到达,为了尽快审结案件,李学全陪同清算组成员,迅速前往清算,通过一天爬山,清算组三名成员中两名因身体原因而不能前行,李学全便决定与另一名成员前往清算,当时是10月下旬,到达矿山后突然风雪交加,留守矿山的工人说这种天气很危险,必须马上撤离,李学全通过认真考虑,决定清理后再下山,不然整个案件就要拖到第二年4月以后了。大家每人喝了碗姜汤,吃了自带的方便面后,便迅速造册登记财产,需到矿洞内进行测量时,因要经过一段陡坡,由于天气状况差,五米之内不见人影,且山上不断有乱石落下,工人们都不敢去,李学全毅然决定自己与清算组成员及矿山负责人进洞测量,当三人从洞里出来时,工人们才松了口气。该案也因为扎实细致的工作最终得以妥善解决。李学全常说:“当我们的辛劳换来当地老百姓赞许的目光和感激的言语时,我真正体会到这就是我要追求的人身价值。”
爱岗敬业,为民司法是永恒的工作态度。
李学全常对身边的同志说:“要担当就要有底气”。这就需要平时刻苦学习,工作中虚心向领导和同事请教,通过多看多听多想多问多记多做,在实践中不断总结,在学习中不断实践。没有深厚的法律知识和实践能力,空有一腔热情,没有底气也办不出好案件。
维西位于三江并流腹心区,山高谷深,交通不便,在担任民庭法官期间,为了方便山区群众诉讼,减轻当事人的诉讼负担,李学全把开庭地点选在了当事人生活的村社,带着书记员跋山涉水深入山区巡回办案。有一次他带一个合议庭到边远山村进行巡回审理,7件案件要在一个星期内审结,合议庭用四天时间调结5件案件时,大家都非常开心,热情高涨,还有两件案件在同一方向争取一天审结后提前顺路返回县院。
第二天当合议庭准备离开驻地时,前一天调解离婚的女方家人急匆匆地找到合议庭反映,昨天双方当事人达成离婚和分家析产协议后,已经当场执行完涉案财产,但女方当晚发现,作为女方嫁妆的箱子中有压箱底的10元钱不在了,怀疑是男方家拿了,到男方家索取未果,这才连夜下山找到合议庭。当时大家都认为调解时没提到这事,劝女方家放弃,但女方家人认为这是当地风俗,一定要由男方家返还,合议庭的同事都感到有点冤,认为这件案子昨天步行20多里山路用一天时间才结的案,是这次巡回审理中用时最多的一个案件,为10元钱再爬一次山,都不愿意,旁边的好心人更是认为女方家无理取闹,愿意替男方家还这10 元钱。李学全认为虽然在我们看来是一件小事,但处理不好,会成为大案,通过向合议庭的同事说明利害关系后,决定第三天到现场再次解决。
第三天,当合议庭再次上山顺利处理完案件下山时,已是黄昏,双方当事人和亲属把合议庭成员送到村口,一再表示感谢和歉意。李学全跟同事开玩笑说:“当事人发自内心的感谢,比领导的表扬还开心、实在。”
十几年来,李学全在庭室中巡回办案与下乡时间和次数最多,足迹踏遍了维西的山山水水。2008年担任副院长后,他主持制定了维西法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巡回审理的实施意见等旨在加强和保障巡回审理的一系列制度,实现了巡回审判工作的长期化、制度化、规范化。
勤勉廉洁,维护法治尊严是终生的目标定位。
基层法院的法官不是官,但手中握有司法判断权和自由裁量权。如何用好手中的权力,是对法官良心的考验。法官职业是一种经常面对各种诱惑和考验的职业,李学全在二十几年的司法生涯中,始终像爱护生命一样,维护法律的尊严,始终像爱惜眼睛一样,维护法官的形象。无数次,他拒绝了宴请,回绝了拜访答谢,杜绝了说情干扰,始终坚定不移地守住了法官的圣洁,保持了高尚情操。
在维西法院工作期间,有一次,一位当事人到他办公室送了1万元人民币。1万元钱,对有些人而言并不算什么,但对于李学全说,面对家里年迈多病的老人,以及无业的妻子,确实是一笔不小的数目,但他面对诱惑,坚持原则,不为所动,把好底线,对当事人提出了严肃的批评并予以退还。一直以来,李学全始终坚持把廉洁司法、公正办案作为自己的座右铭,严格要求自己,做到“常在河边走,就是不湿鞋”。
到中院民庭后,在审理某案时,被告为某大公司,原告为因向其提供原材料而到处举债投入了上百万的资产,原告因负债累累诉至法院,但被告方不但以各种理由拒绝承担相应责任,还打听李学全的住址、电话号码等,到办公室找到李学全法官说如果这个案件叫他们胜诉的话,一定会感谢的,李学全耐心跟他们讲清楚法院相关规定,办案的法定程序等后,看到软的行不通,他们就以威胁的口气说,如果他们败诉,要到纪委反映,到北京上访等等。但是李学全顶住了当事人的利诱威胁,最终依法支持了原告的诉讼请求,云南省高院也维持了原判。
案件办的多了,接触的当事人多了,难免有人产生不满,或说三道四,但李学全总是说:“法官有情,但法律是无情的,在我所办的案件中,我对得起我的良心,对得起法律。”
李学全却又是党员干部中的普通一员,迪庆法官中的平凡一分子。说他普通是因为他始终以一个党员的标准来严格要求自己,做到三严三实、忠诚干净担当;说他平凡是因为他和许许多多的迪庆法官一样,立足岗位在平凡的工作中,坚持辩法析理、定纷止争,做到公正司法、司法为民。李学全身上集中体现了一名党员坚定的理想信念,一名法官执着的法治追求,是迪庆法官“缺氧不缺精神、践行司法为民”的典型代表。
坚定理想信念,法官为终身职业是心中夙愿。
1993年8月,李学全踌躇满志来到了刚落成的塔城人民法庭,面对平凡、枯燥的工作,单调、清贫的生活,他始终选择了坚持。虽然在基层法庭工作各方面条件相对艰苦,工作压力大,基层法庭的舞台虽不大,但是对维护一个地方的和谐稳定,却是举足轻重、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有一次,平时就有矛盾的两个老人因凌晨到水田放水产生纠纷,凌晨5点左右,一方家人来到法庭,要求法官到现场处理,李学全与老审判员一起来到水田做双方工作,一直到上午十点左右,双方的所有矛盾终于化解。在基层处理类似纠纷较多,虽然没有立案,表面上体现不出工作业绩,但是通过法官做工作,看到邻里和睦、乡村和谐,这就是法官所要追求的。作为最基层的人民法官不仅仅是案件的裁判者,还是化解社会矛盾的主力军,只有心系民心和民生,着眼平安和谐,做到情深、理透、法明,才能让人民群众信任和放心。
在维西法院民庭工作期间,在审理维西X公司破产案中,该公司被裁定宣告破产转入清算程序后,需要清算该企业所属矿山的财产,而矿山所在地需步行两天才能到达,为了尽快审结案件,李学全陪同清算组成员,迅速前往清算,通过一天爬山,清算组三名成员中两名因身体原因而不能前行,李学全便决定与另一名成员前往清算,当时是10月下旬,到达矿山后突然风雪交加,留守矿山的工人说这种天气很危险,必须马上撤离,李学全通过认真考虑,决定清理后再下山,不然整个案件就要拖到第二年4月以后了。大家每人喝了碗姜汤,吃了自带的方便面后,便迅速造册登记财产,需到矿洞内进行测量时,因要经过一段陡坡,由于天气状况差,五米之内不见人影,且山上不断有乱石落下,工人们都不敢去,李学全毅然决定自己与清算组成员及矿山负责人进洞测量,当三人从洞里出来时,工人们才松了口气。该案也因为扎实细致的工作最终得以妥善解决。李学全常说:“当我们的辛劳换来当地老百姓赞许的目光和感激的言语时,我真正体会到这就是我要追求的人身价值。”
爱岗敬业,为民司法是永恒的工作态度。
李学全常对身边的同志说:“要担当就要有底气”。这就需要平时刻苦学习,工作中虚心向领导和同事请教,通过多看多听多想多问多记多做,在实践中不断总结,在学习中不断实践。没有深厚的法律知识和实践能力,空有一腔热情,没有底气也办不出好案件。
维西位于三江并流腹心区,山高谷深,交通不便,在担任民庭法官期间,为了方便山区群众诉讼,减轻当事人的诉讼负担,李学全把开庭地点选在了当事人生活的村社,带着书记员跋山涉水深入山区巡回办案。有一次他带一个合议庭到边远山村进行巡回审理,7件案件要在一个星期内审结,合议庭用四天时间调结5件案件时,大家都非常开心,热情高涨,还有两件案件在同一方向争取一天审结后提前顺路返回县院。
第二天当合议庭准备离开驻地时,前一天调解离婚的女方家人急匆匆地找到合议庭反映,昨天双方当事人达成离婚和分家析产协议后,已经当场执行完涉案财产,但女方当晚发现,作为女方嫁妆的箱子中有压箱底的10元钱不在了,怀疑是男方家拿了,到男方家索取未果,这才连夜下山找到合议庭。当时大家都认为调解时没提到这事,劝女方家放弃,但女方家人认为这是当地风俗,一定要由男方家返还,合议庭的同事都感到有点冤,认为这件案子昨天步行20多里山路用一天时间才结的案,是这次巡回审理中用时最多的一个案件,为10元钱再爬一次山,都不愿意,旁边的好心人更是认为女方家无理取闹,愿意替男方家还这10 元钱。李学全认为虽然在我们看来是一件小事,但处理不好,会成为大案,通过向合议庭的同事说明利害关系后,决定第三天到现场再次解决。
第三天,当合议庭再次上山顺利处理完案件下山时,已是黄昏,双方当事人和亲属把合议庭成员送到村口,一再表示感谢和歉意。李学全跟同事开玩笑说:“当事人发自内心的感谢,比领导的表扬还开心、实在。”
十几年来,李学全在庭室中巡回办案与下乡时间和次数最多,足迹踏遍了维西的山山水水。2008年担任副院长后,他主持制定了维西法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巡回审理的实施意见等旨在加强和保障巡回审理的一系列制度,实现了巡回审判工作的长期化、制度化、规范化。
勤勉廉洁,维护法治尊严是终生的目标定位。
基层法院的法官不是官,但手中握有司法判断权和自由裁量权。如何用好手中的权力,是对法官良心的考验。法官职业是一种经常面对各种诱惑和考验的职业,李学全在二十几年的司法生涯中,始终像爱护生命一样,维护法律的尊严,始终像爱惜眼睛一样,维护法官的形象。无数次,他拒绝了宴请,回绝了拜访答谢,杜绝了说情干扰,始终坚定不移地守住了法官的圣洁,保持了高尚情操。
在维西法院工作期间,有一次,一位当事人到他办公室送了1万元人民币。1万元钱,对有些人而言并不算什么,但对于李学全说,面对家里年迈多病的老人,以及无业的妻子,确实是一笔不小的数目,但他面对诱惑,坚持原则,不为所动,把好底线,对当事人提出了严肃的批评并予以退还。一直以来,李学全始终坚持把廉洁司法、公正办案作为自己的座右铭,严格要求自己,做到“常在河边走,就是不湿鞋”。
到中院民庭后,在审理某案时,被告为某大公司,原告为因向其提供原材料而到处举债投入了上百万的资产,原告因负债累累诉至法院,但被告方不但以各种理由拒绝承担相应责任,还打听李学全的住址、电话号码等,到办公室找到李学全法官说如果这个案件叫他们胜诉的话,一定会感谢的,李学全耐心跟他们讲清楚法院相关规定,办案的法定程序等后,看到软的行不通,他们就以威胁的口气说,如果他们败诉,要到纪委反映,到北京上访等等。但是李学全顶住了当事人的利诱威胁,最终依法支持了原告的诉讼请求,云南省高院也维持了原判。
案件办的多了,接触的当事人多了,难免有人产生不满,或说三道四,但李学全总是说:“法官有情,但法律是无情的,在我所办的案件中,我对得起我的良心,对得起法律。”
责任编辑:周利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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