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讲、问、辩”齐发声
抚州法院“法官讲坛”围着审判“活跃跃”
2015-06-05 15:15:30
中国法院网讯 (陈剑波 元春华) 主讲:“‘夫妻一方出卖房产’行为效力,我个人认为应该具体区分两种情形,不能简单认定为无效。”
嘉宾:“作为一名律师,我个人觉得‘夫妻一方出卖房产’如何从法律关系上准确定性固然重要,更可以加强这方面的调解工作,把家事化成小事。”
观众:“这种行为是否构成‘家事代理’值得研究,而且目前我国法律尚未对‘家事代理’作出明确规定。”
……
这是6月3日下午江西省抚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第九期法官讲坛上发生的一幕,也是该院今年改革“法官讲坛”后的首次试水。
与往期不同的是,本期法官讲坛改变了往日“个人主讲,众人皆听”的做法,将嘉宾点评、观众发问、互相论辩等环节引入其中,形成了台上台下争相发声、热烈共鸣的良好氛围。
为进一步活跃法官文化,加强业务交流,去年以来,抚州中院推出每月1期的“法官讲坛”活动。在经过一年运行的基础上,今年该院对“法官讲坛”活动计划、导向等进行了调整,突出以努力提升法官职业素养和专业水平为目标,以实际需求为导向,以审判实务为重点。
在场次安排方面,该院将每月1期,浓缩为每两月1期,其中,全市法院刑事、民事、行政审判业务口子,每年必须出1期。主题不限,形式不限,鼓励运用PPT等用多媒体开课,鼓励邀请嘉宾点评,鼓励台上台下互动探讨。在讲课内容方面,该院划定了圈限,提出了“三字”要求。即,“实”,紧密结合办案工作实际,言词客观,避免泛泛而谈,流于理论;“新”,或观点新颖、形式活跃,或解决问题方法独特,或最新法律规定和司法解释的理解适用;“深”,抓住一个问题、一个现象、一个困惑某个层面展开,以案说法,以点窥面,具体深入,可触可及。
据介绍,本期“法官讲坛”活动主题为“商品房买卖合同、民间借贷合同纠纷案件审理中的相关问题探析”,其中涉及的房屋‘五方’验收、夫妻一方出卖房产、民间借贷复利问题、民间借贷纠纷中举证责任转移等,都是审判实践中颇有争议的问题。
在讲坛活动现场,笔者注意到,几个热门的话题,开讲后不久就逐渐引燃全场氛围。上半场,有关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问题探析,当主讲人阐述自己研究所得后,不待主持人发声,便有点评嘉宾抢着阐述自己的观点,与主讲人进行交流,有时甚至是激烈交锋。下半场,有关民间借贷合同纠纷问题探析进入自由讨论环节,主持人话音刚落:“台下观众有没有人发问时?”。台下十余双手迅速举起,其中就有几名在家的院领导。台上台下的深入探讨,各种不同观点的相互碰撞,在话筒的传递中紧张而又活跃进行着,现场不时爆发出热烈掌声。这场法官讲坛“吸睛率”走高,台下观众或仔细聆听、或圈圈写写、或手机录音,鲜见有人走动。笔者查看手机时间:3点00分开讲,5点27分结束,活动耗时2小时27分。因为多个精彩讨论,原先预计1小时40分左右结束的讲坛活动,被“推延”了近1个小时。
“互动点燃了大家思维,互动促成了普遍共识,这一切都是法律条文与审判实践、法律精神与法官智慧的交融!”,一位旁听的法官如是评价。
抚州中院全体干警进行现场听课,各县(区)人民法院通过视频收听收看了讲坛活动。
嘉宾:“作为一名律师,我个人觉得‘夫妻一方出卖房产’如何从法律关系上准确定性固然重要,更可以加强这方面的调解工作,把家事化成小事。”
观众:“这种行为是否构成‘家事代理’值得研究,而且目前我国法律尚未对‘家事代理’作出明确规定。”
……
这是6月3日下午江西省抚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第九期法官讲坛上发生的一幕,也是该院今年改革“法官讲坛”后的首次试水。
与往期不同的是,本期法官讲坛改变了往日“个人主讲,众人皆听”的做法,将嘉宾点评、观众发问、互相论辩等环节引入其中,形成了台上台下争相发声、热烈共鸣的良好氛围。
为进一步活跃法官文化,加强业务交流,去年以来,抚州中院推出每月1期的“法官讲坛”活动。在经过一年运行的基础上,今年该院对“法官讲坛”活动计划、导向等进行了调整,突出以努力提升法官职业素养和专业水平为目标,以实际需求为导向,以审判实务为重点。
在场次安排方面,该院将每月1期,浓缩为每两月1期,其中,全市法院刑事、民事、行政审判业务口子,每年必须出1期。主题不限,形式不限,鼓励运用PPT等用多媒体开课,鼓励邀请嘉宾点评,鼓励台上台下互动探讨。在讲课内容方面,该院划定了圈限,提出了“三字”要求。即,“实”,紧密结合办案工作实际,言词客观,避免泛泛而谈,流于理论;“新”,或观点新颖、形式活跃,或解决问题方法独特,或最新法律规定和司法解释的理解适用;“深”,抓住一个问题、一个现象、一个困惑某个层面展开,以案说法,以点窥面,具体深入,可触可及。
据介绍,本期“法官讲坛”活动主题为“商品房买卖合同、民间借贷合同纠纷案件审理中的相关问题探析”,其中涉及的房屋‘五方’验收、夫妻一方出卖房产、民间借贷复利问题、民间借贷纠纷中举证责任转移等,都是审判实践中颇有争议的问题。
在讲坛活动现场,笔者注意到,几个热门的话题,开讲后不久就逐渐引燃全场氛围。上半场,有关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问题探析,当主讲人阐述自己研究所得后,不待主持人发声,便有点评嘉宾抢着阐述自己的观点,与主讲人进行交流,有时甚至是激烈交锋。下半场,有关民间借贷合同纠纷问题探析进入自由讨论环节,主持人话音刚落:“台下观众有没有人发问时?”。台下十余双手迅速举起,其中就有几名在家的院领导。台上台下的深入探讨,各种不同观点的相互碰撞,在话筒的传递中紧张而又活跃进行着,现场不时爆发出热烈掌声。这场法官讲坛“吸睛率”走高,台下观众或仔细聆听、或圈圈写写、或手机录音,鲜见有人走动。笔者查看手机时间:3点00分开讲,5点27分结束,活动耗时2小时27分。因为多个精彩讨论,原先预计1小时40分左右结束的讲坛活动,被“推延”了近1个小时。
“互动点燃了大家思维,互动促成了普遍共识,这一切都是法律条文与审判实践、法律精神与法官智慧的交融!”,一位旁听的法官如是评价。
抚州中院全体干警进行现场听课,各县(区)人民法院通过视频收听收看了讲坛活动。
责任编辑:杨青
网友评论:
0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