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川中院:召开全市法院“司法规范化建设年”活动推进会
2015-06-04 16:29:47 | 来源:铜川法院 | 作者:兰敏
  为总结全市法院前一阶段“司法规范化建设年”活动,交流经验,传导压力,推进“司法规范化建设年”活动深入进行,陕西省铜川市中级人民法院于6月3日下午召开全市法院“司法规范化建设年”活动推进会。中院党组成员、各部门负责人、各基层法院院长参加了会议。该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张力作重要讲话。

  会上,各基层法院汇报了各院“司法规范化建设年”活动开展情况。铜川中院活动办对各院活动开展情况进行了通报。

  张力对前一阶段全市法院开展“司法规范化建设年”活动情况进行了总结,认为全市法院前一段工作有序推进,进展顺利,取得了一定成绩。他指出当前活动开展中还存在活动开展不够深入、结合自身工作实际不够、一线法官积极性不强、总结提炼不够,没有突出特色和亮点等问题。

  张力在分析了当前活动开展中存在的问题后指出,全市法院要按照全省法院“司法规范化建设年” 活动汇报会和全省法院提升审判效率座谈会的要求,要立足审判执行,抓住突出问题和重点环节,立查立纠,边纠边建,既要通过查纠问题来治标,又要建立规范化长效机制来治本,确保活动不空不偏不虚,取得实际效果。他强调今后的活动中各院抓好以下几点:一要继续深入动员,突出深化认识。使每一名法官干警都充分认识到司法规范化是新形势下的必然要求,也是为推行“员额制”铺路。调动广大法官积极性,激励法官积极主动参与到活动中来,深入查纠自身办案环节的不规范问题,有针对性的予以纠正。二要结合办案,提升质效。要将活动开展与审判执行工作相结合、与每一名法官的实际相结合。通过活动的开展提升审判效率。三要突出重点,创新方法。要深入查纠问题,采取自查和向社会征求意见等方式查摆问题,形成问题清单,建立台账,逐项整改。四要加强督导,注重实效。审管办要充分发挥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能,加强对基层活动督导,每个阶段结束时听取基层法院汇报,及时总结经验、查找不足,同时要定期对开展活动情况进行检查督导并进行通报,推动活动深入进行。五要建章立制,确保长效。结合活动中发现的不规范问题,修订完善相关制度规范,通过科学合理的制度规范,强化法官干警依法依规办事意识,为廉洁打下坚实基础,确保形成规范司法、廉洁司法的长效机制。六要拓宽宣传渠道,积极引导。铜川中院活动办要与有关部门协调开设“司法规范化建设年”活动专刊等形式全方位多层次的宣传活动取得的实际效果,扩大活动成效,提升司法形象。
责任编辑:王小磊
网友评论:
0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