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高院公开通报全区保护妇女、儿童权益审判工作并发布十件典型案例
2015-06-04 13:56:45 | 来源:内蒙古法院
发布会现场
6月2日上午,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举行新闻发布会,通报全区法院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工作情况,并公开发布了全区法院2012~2014年度保护妇女、儿童权益十大典型案例。新闻发布会由内蒙古高院新闻发言人、办公室主任李生晨主持,刑一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范俊峰,民一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麻新铎出席发布会并回答记者提问。
新华网、民主与法制时报、内蒙古电视台、内蒙古电台、内蒙古晨报、内蒙古法制报等多家新闻媒体记者参加了新闻发布会。
发布会上,麻新铎向媒体通报了全区法院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工作情况。2012年至2015年4月,全区法院共审结侵害妇女、儿童权益的各类刑事案件2200余件。2012年至2014年,全区法院共审结婚姻家庭、继承、抚养、监护等方面的民事案件13万余件。为充分保护妇女、儿童权益,在审判工作中,认真贯彻“打击”和“保护”并重原则,充分保障妇女、儿童的诉讼权利;建立专业的审判合议庭,完善“青少年维权岗”机制建设;整合民政、妇联、关工委、公安、检察院、司法局等多方社会资源,构建维权共同参加的机制;深入学校、社区开展普法宣传,引导社会公众学法、知法、守法。麻新铎庭长进一步表示,全区法院将继续发挥审判职能,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开拓创新、扎实工作,有力推进妇女、儿童司法保护工作迈上一个新台阶。
发布会上,范俊峰公布了全区法院保护妇女儿童权益十大典型案例,其中刑事案例五个:涉及猥亵罪、虐待罪、故意伤害罪、强迫卖淫罪、拐卖妇女罪;民事案例五个:涉及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抚养权纠纷、肖像权、名誉权纠纷。十个案件具有较强的典型意义和较广的社会影响,突出体现加强保护的司法导向,向全社会积极倡导男女平等、夫妻忠诚、尊老爱幼、扶弱助残、和睦文明的社会主义价值观。
新华网、民主与法制时报、内蒙古电视台、内蒙古电台、内蒙古晨报、内蒙古法制报等多家新闻媒体记者参加了新闻发布会。
发布会上,麻新铎向媒体通报了全区法院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工作情况。2012年至2015年4月,全区法院共审结侵害妇女、儿童权益的各类刑事案件2200余件。2012年至2014年,全区法院共审结婚姻家庭、继承、抚养、监护等方面的民事案件13万余件。为充分保护妇女、儿童权益,在审判工作中,认真贯彻“打击”和“保护”并重原则,充分保障妇女、儿童的诉讼权利;建立专业的审判合议庭,完善“青少年维权岗”机制建设;整合民政、妇联、关工委、公安、检察院、司法局等多方社会资源,构建维权共同参加的机制;深入学校、社区开展普法宣传,引导社会公众学法、知法、守法。麻新铎庭长进一步表示,全区法院将继续发挥审判职能,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开拓创新、扎实工作,有力推进妇女、儿童司法保护工作迈上一个新台阶。
发布会上,范俊峰公布了全区法院保护妇女儿童权益十大典型案例,其中刑事案例五个:涉及猥亵罪、虐待罪、故意伤害罪、强迫卖淫罪、拐卖妇女罪;民事案例五个:涉及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抚养权纠纷、肖像权、名誉权纠纷。十个案件具有较强的典型意义和较广的社会影响,突出体现加强保护的司法导向,向全社会积极倡导男女平等、夫妻忠诚、尊老爱幼、扶弱助残、和睦文明的社会主义价值观。
责任编辑:王小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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