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屯路隧道飙车案” 二被告人收监执行
2015-06-03 08:50:02 | 来源:北京法院 | 作者:石岩
6月2日上午,“大屯路隧道飙车案”二被告人唐问天、于沐椿被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依法交付执行,至此,这起备受关注的飙车案终于尘埃落定。
5月21日,朝阳法院对唐问天、于沐椿危险驾驶一案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经过一个小时的庭审,法庭当庭作出判决,以危险驾驶罪判处唐问天拘役五个月、并处罚金一万元,判处于沐椿拘役四个月、并处罚金八千元。当日,朝阳法院即将判决书依法送达唐问天、于沐椿二人及提起公诉的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检察院。宣判当天,因一审判决尚未生效,故此前已被依法取保候审的唐、于二人在宣判后自行离开了法院。
在法定期限内,唐问天、于沐椿均未提出上诉,公诉机关亦未提出抗诉,故该案一审判决于6月2日正式生效。
6月2日上午,朝阳法院对唐问天、于沐椿二人依法交付执行。上午9时,唐、于二人来到朝阳法院刑事审判庭,经过安检后,进入法庭。法院依据生效判决确定的刑期及此前二人的羁押情况,依法出具了刑事裁定书,明确了二人的刑期起止日期。在履行完相关手续后,唐、于二人拷上手铐并被带上警车,二人由北京市朝阳区看守所羁押并交付执行。
据悉,因此前二人已经分别被羁押了30天,故唐问天的羁押期限将于10月2日届满,于沐椿的羁押期限将于9月1日届满。
5月21日,朝阳法院对唐问天、于沐椿危险驾驶一案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经过一个小时的庭审,法庭当庭作出判决,以危险驾驶罪判处唐问天拘役五个月、并处罚金一万元,判处于沐椿拘役四个月、并处罚金八千元。当日,朝阳法院即将判决书依法送达唐问天、于沐椿二人及提起公诉的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检察院。宣判当天,因一审判决尚未生效,故此前已被依法取保候审的唐、于二人在宣判后自行离开了法院。
在法定期限内,唐问天、于沐椿均未提出上诉,公诉机关亦未提出抗诉,故该案一审判决于6月2日正式生效。
6月2日上午,朝阳法院对唐问天、于沐椿二人依法交付执行。上午9时,唐、于二人来到朝阳法院刑事审判庭,经过安检后,进入法庭。法院依据生效判决确定的刑期及此前二人的羁押情况,依法出具了刑事裁定书,明确了二人的刑期起止日期。在履行完相关手续后,唐、于二人拷上手铐并被带上警车,二人由北京市朝阳区看守所羁押并交付执行。
据悉,因此前二人已经分别被羁押了30天,故唐问天的羁押期限将于10月2日届满,于沐椿的羁押期限将于9月1日届满。
责任编辑:王小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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