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三中院四项措施进一步加强保密工作
2015-05-18 10:02:57 | 来源:重庆法院 | 作者:郭金生
  重庆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认真落实全市法院保密会议精神,进一步采取措施加强保密教育,增强干警保密意识,努力做好司法新常态下人民法院保密工作,有效杜绝失泄密事件发生。

  保密教育全覆盖。坚持以院领导、中层干部和核心涉密人员、重要涉密人员为重点,一般法官、司法辅助人员、书记员和临聘人员为补充,定期进行保密教育。建立院长每年上1次保密专题党课、党支部每半年召开1次保密民主生活会、各庭室每季度开展1次保密学习“三个一”制度,认真学习保密法律法规和制度,及时通报失泄密事件,组织干警观看保密警示片,实现保密教育“全覆盖”。

  保密责任人人担。制定该院《保密管理规定》,明确各庭室保密责任和责任领导、责任人及各涉密岗位职责,每年每人签订保密承诺书,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制度。将保密工作纳入各庭室和干警绩效考核,对发生重大失泄密事件庭室和个人实行“一票否决”,取消其当年评优评先资格。2015年,全院共签订保密责任书190份,指定定密责任人23名,切实将保密、定密责任落到实处。

  保密措施无死角。强化保密技防措施,为机要室、涉密会议室、档案室、机房等场所配备特制防盗门窗、保险柜、信号屏蔽器等设备。认真落实保密“五严禁”措施,严禁私自复印摘抄秘密文件、严禁携带移动存储载体出院、严禁涉密计算机接外网、严禁涉密会议录音录像、严禁涉密信息拷入移动存储载体。出台涉密场所保密细则,禁止携带手机、相机及录音录像设备进入审委会、合议庭评议室等涉密场所。对工作内网计算机USB接口进行端口限制,中断全院 150余台电脑外网链接,关闭内网电脑资料拷出端口。建立涉密信息定期清理制度,每月5日前集中处理上月密级文件、涉密光盘等。严格执行法治宣传审理中案件、未生效案件、不公开审理案件和审批手续不全稿件“四不发”制度。

  保密纪律逗得硬。将保密工作纳入审务督查范围,2015年1季度开展保密督查3次,对涉密岗位用于传阅、储存、销毁保密文件载体情况抽查2次,及时发现并整改保密工作存在的问题4处。对因失泄密行为导致工作被动或造成恶劣影响的,及时予以通报,并严格追究责任。
责任编辑:王小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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