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高院召开全市法院人民陪审工作经验交流会
2015-05-07 16:23:13 | 来源:天津法院 | 作者:饶作辉
日前,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组织召开了全市法院人民陪审工作经验交流会。该院政治部主任兰为民出席会议并讲话。和平法院、南开法院和滨海新区法院汉沽管理委员会介绍了推动人民陪审工作经验做法。天津一、二中院人民陪审员代表做交流发言。
兰为民对两年来天津法院人民陪审工作给予充分肯定,指出,全市法院严格落实“倍增计划”,人民陪审员队伍结构进一步科学合理,职能作用得到充分发挥,建立了较为完备的工作制度体系,有力保障了人民群众的民主权利,回应了人民群众对公正司法的新期待。
兰为民并就全市法院下一阶段人民陪审工作提出要求:一是切实保障参审权利,确保严格公正司法。要高度重视陪审员参审工作,按照法律、司法解释以及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积极采取措施,充分保障陪审员参审权利,努力改变陪而不审、审而不议等现象,确保陪审员发挥参与司法、监督司法,促进司法公正的作用。二是扎实推进陪审制度改革,完善陪审工作机制。要进一步加强陪审员信息管理系统建设,完善随机抽取机制。推进陪审员参审职权改革,在法律规定的框架内,进行一些有益的调查研究、理论思考和实践探索。强化陪审员管理,对于有损陪审公信或者损害司法公正的行为,建立相应的惩戒制度。三是大力加强陪审工作公开,助力司法公开建设。要充分重视陪审工作对推进司法公开建设的作用,除了通过加强陪审工作推进司法公开外,也要逐步将陪审工作也纳入司法公开的范围。公开陪审员选任,提高选任工作透明度和公信度。公开陪审员参审活动,对于可以实行陪审制审理的案件,依法向当事人告知陪审员的身份,保障当事人有权申请回避。四是探索制定陪审工作标准,提高司法标准化水平。要按照天津高院部署,认真研究,积极探索陪审工作有关标准和陪审员的工作职责、工作流程和工作标准,明确法官和陪审员各自分工权限以及各自的权力、义务和责任,促进全市陪审工作标准化文件尽快出台。五是充分发挥陪审员优势,促进法治社会建设。要利用陪审员来自不同行业、社会阅历丰富、了解乡规民约、熟知社情民意和容易赢得当事人信任的优势,有效化解矛盾。以群众易懂、易信的语言解读法律,宣讲普及法律知识,宣传法院工作,向人民群众传递正确、正义的声音,减少群众对案件审判的猜疑、不满和误解,提升人民群众对审判工作的认同感。
兰为民对两年来天津法院人民陪审工作给予充分肯定,指出,全市法院严格落实“倍增计划”,人民陪审员队伍结构进一步科学合理,职能作用得到充分发挥,建立了较为完备的工作制度体系,有力保障了人民群众的民主权利,回应了人民群众对公正司法的新期待。
兰为民并就全市法院下一阶段人民陪审工作提出要求:一是切实保障参审权利,确保严格公正司法。要高度重视陪审员参审工作,按照法律、司法解释以及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积极采取措施,充分保障陪审员参审权利,努力改变陪而不审、审而不议等现象,确保陪审员发挥参与司法、监督司法,促进司法公正的作用。二是扎实推进陪审制度改革,完善陪审工作机制。要进一步加强陪审员信息管理系统建设,完善随机抽取机制。推进陪审员参审职权改革,在法律规定的框架内,进行一些有益的调查研究、理论思考和实践探索。强化陪审员管理,对于有损陪审公信或者损害司法公正的行为,建立相应的惩戒制度。三是大力加强陪审工作公开,助力司法公开建设。要充分重视陪审工作对推进司法公开建设的作用,除了通过加强陪审工作推进司法公开外,也要逐步将陪审工作也纳入司法公开的范围。公开陪审员选任,提高选任工作透明度和公信度。公开陪审员参审活动,对于可以实行陪审制审理的案件,依法向当事人告知陪审员的身份,保障当事人有权申请回避。四是探索制定陪审工作标准,提高司法标准化水平。要按照天津高院部署,认真研究,积极探索陪审工作有关标准和陪审员的工作职责、工作流程和工作标准,明确法官和陪审员各自分工权限以及各自的权力、义务和责任,促进全市陪审工作标准化文件尽快出台。五是充分发挥陪审员优势,促进法治社会建设。要利用陪审员来自不同行业、社会阅历丰富、了解乡规民约、熟知社情民意和容易赢得当事人信任的优势,有效化解矛盾。以群众易懂、易信的语言解读法律,宣讲普及法律知识,宣传法院工作,向人民群众传递正确、正义的声音,减少群众对案件审判的猜疑、不满和误解,提升人民群众对审判工作的认同感。
责任编辑:王小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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