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店老板销售假药牟取暴利被判刑六个月
2015-05-05 09:16:10 | 来源:瓦房店法院
被告人曹某为牟取暴利,明知是假药还购来销售,近日,辽宁省瓦房店市人民法院以销售假药罪,判处被告人曹某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一万元。
2012年2月至8月间,具有购进、销售药品从业经验的被告人曹某,在未向供货商索要购进药品所需证件的情况下,先后7次从河南濮阳自称叫王某的人手中购进“风湿骨友灵胶囊”合计700瓶,并销售给邹某等人。经舟山市普陀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鉴定,被告人曹某销售的“风湿骨友灵胶囊”为假药。
瓦房店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曹某为牟取暴利,销售必须批准而未经批准的药品,侵犯了国家药品管理制度和公民的生命健康权,构成销售假药罪。鉴于被告人曹某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确有悔罪表现,予以从轻处罚,故依法作出判决:判处被告人曹某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一万元。
2012年2月至8月间,具有购进、销售药品从业经验的被告人曹某,在未向供货商索要购进药品所需证件的情况下,先后7次从河南濮阳自称叫王某的人手中购进“风湿骨友灵胶囊”合计700瓶,并销售给邹某等人。经舟山市普陀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鉴定,被告人曹某销售的“风湿骨友灵胶囊”为假药。
瓦房店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曹某为牟取暴利,销售必须批准而未经批准的药品,侵犯了国家药品管理制度和公民的生命健康权,构成销售假药罪。鉴于被告人曹某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确有悔罪表现,予以从轻处罚,故依法作出判决:判处被告人曹某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一万元。
责任编辑:王小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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