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0后效仿“古惑仔” 逞凶斗狠5人获刑
2015-05-04 11:05:58 | 来源:嘉禾法院 | 作者:曾亮 蔡丹
  一伙年轻人受电影《古惑仔》的影响,平时争霸一方,逞凶斗狠,借故生非,为害乡邻。近日,湖南省嘉禾县人民法院审理了这起聚众斗殴罪、寻衅滋事罪案,五名被告人被判处八个月到一年九个月不等的刑罚。

  周某、周某远、周某鹏、周某朋、周某威均为嘉禾县塘村镇东边山村民。因从小痴迷电影《古惑仔》系列,平时称兄道弟,在当地飞扬跋扈,常因一些小事与人大打出手。

  2010年7月17日21,被害人刘某妻子周某妹开车搭乘刘某及其女儿回塘村派出所,当车开进派出所大门时,因周某阳(在逃)的摩托车停放在路中间,致使车子无法通过,周某妹按喇叭叫周佳阳把摩托车让一下,周某阳没有理睬,继续在路边打电话,刘某下车去叫周某阳把摩托车移到边上以便车子通过,双方因此发生口角。周某阳指着刘毅说,“你等着,不要走”,遂纠集被告人周某、周某朋等多名东边山村年轻男子报复刘某。周某、周某朋等人到达塘村派出所后,手持砖头等物殴打刘某,并喊“派出所大个卵,给我打”,同时追打刘某至塘村镇政府院内,后在刘某父母、妻子央求和镇政府干部劝说下才停止殴打刘某。经鉴定,刘某的伤情被评定为轻伤。

  2013年2月10日,嘉禾县塘村镇东边山村的被告人周某远将其朋友周某雄被塘村镇英花村人打的事情告诉了被告人周某等人。被告人周某、周某远、周某鹏、周某朋、周某威等人为报复英花村人,遂在东边山村村口纠集,并持砍刀和石头准备与英花村年轻人械斗。当晚23时许,周某等人看到刘某驾驶轿车从英花村方向驶来途经东边山村,误认为是英花村人前来打探消息,便手持砍刀或石头将刘某车辆砸损,致使刘毅车辆多处损毁,经鉴定,车辆损失价值为人民币3154元。而后,被告人周某等人继续前往英花村准备与英花村年轻人斗殴,聚集到英花村村口后在村干部的劝说下散开。与此同时,英花村的多名年轻人也在村里集合,准备也东边山村和西边山村年轻人斗殴,后在村干部的劝说下散开。

  嘉禾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周某、周某远、周某鹏、周某朋、周某威为了报复他人,争霸一方,纠集众人持械准备斗殴均系聚众斗殴的积极参加者,犯聚众斗殴罪。被告人周某、周某朋逞强耍横,借故生非,随意殴打人致人轻伤,犯寻衅滋事罪对。五被告人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第二十三条、第六十七条第三款的规定,判决被告人周某犯聚众斗殴罪,犯寻衅滋事罪,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一年九个月。被告人周某朋犯聚众斗殴罪,犯寻衅滋事罪,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被告人周某鹏、周某威犯聚众斗殴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被告人周某远犯聚众斗殴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
责任编辑:王小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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