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推广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眉山经验”
王东明批示予以肯定
2015-04-26 09:11:32 | 来源:人民法院报一版 | 作者:记者 聂敏宁 通讯员 胡宇
4月9日至10日,最高人民法院在四川省眉山市召开全国法院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工作推进会后,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就在全省学习推广眉山市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工作经验向四川省委作了专题报告。4月18日,省委书记王东明批示赞成推广“眉山经验”。4月21日,省委政法委书记刘玉顺也作出批示。
四川高院在报告中向省委提出了四项建议:一是加大推进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工作力度,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二是加强对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的组织领导,形成党政主导、政法部门积极推动、各行各业参与的多元化纠纷解决工作格局。三是积极培育多元化专业性、行业性矛盾纠纷调解组织,提升专业化、职业化调解服务功能。四是制定促进全省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地方法规,推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立法进程。
四川高院在报告中向省委提出了四项建议:一是加大推进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工作力度,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二是加强对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的组织领导,形成党政主导、政法部门积极推动、各行各业参与的多元化纠纷解决工作格局。三是积极培育多元化专业性、行业性矛盾纠纷调解组织,提升专业化、职业化调解服务功能。四是制定促进全省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地方法规,推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立法进程。
责任编辑:边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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