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有态度的“匹诺曹”
2015-04-23 14:31:17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李莹莹
  在意大利经典童话故事《木偶奇遇记》中,主人公匹诺曹一旦说谎,他的鼻子就会随之变长。近日热播的韩剧《匹诺曹》,同样的,主人公崔仁荷患有“匹诺曹综合症”,如果说了谎话,身体会产生异样的反应,当然不是鼻子会变长,而是会一直打嗝,直到说出真话。

  近几年的韩剧,可以说,无论是在选材的深度、广度、新颖度以及叙事角度上已经达到了相当高的艺术水平。改变了以往“穷女主、兄妹恋、绝症”的三大必备剧情,在主题的定位上,更试图揭示阴暗的社会现实,或是矛盾复杂的人性,及艰难的道义抉择。这部《匹诺曹》也不例外,试图在用复仇的脚步一步一步追寻出,到底什么才应该是记者,记者的使命到底是什么。

  男主崔达布年幼时,消防员的父亲在一次救火任务中失踪从而引发记者们的质疑和谴责,自此,与母亲和哥哥三人开始饱受公众歧视和痛恨,母亲被逼之下与他一起跳海自杀,他却意外被女主崔仁荷的爷爷所救并收养,而救他的恩人却是害他家破人亡的记者的家人,而他与仇人的女儿崔仁荷长时间生活在一起后产生了情愫!而后,男主和女主因为不同的原因,走上了相同的道路——记者,在经历了记者真实的工作状态后,通过一步步的剥丝抽茧,两人终于对记者有了真实可观的定义。

  剧中,对于记者的理解,是一步一步深入铺展开的。宋车玉,MSC首位女性政治记者,也是导致崔达布家破人亡的直接推手。宋车玉对待事故性新闻的处理方式是有目共睹的煽情和不理智,只找噱头和爆点,善于引导民意审判。在新闻讨论会上宋车玉说:“你们这样是不对的,应该去找一些观众们想要看的素材呢!”这就是宋记者的真理,要报道人们想看到的,有影响的事件。宋记者做过一场关于事实与影响的讲座,在讲座中,宋记者举了这样一个例子,说自己说过喜欢个子高的男人,不懂影响力的媒体就会拿“宋记者喜欢个子高的男人”这句话作为新闻标题,但如果反过来换成“宋记者不喜欢个子矮的男人”,再进一步,“宋记者讨厌个子矮的男人”,效果就完全不一样了。而在与此同时,这三句话可以说都做到了事实报道,这就是事实与影响力的关系。”乍一看,宋记者的理论完全正确,但实质上,后两种报道已经加入了新闻媒体报道者的自我加工和提炼,已经在受众知晓这一信息之前,提前进行了媒体评判。此时的信息已经是添加了佐料的非原生态,到底是往酸甜苦辣何种味道发展,看似未知,实则尽在媒体人的掌握中。因此宋记者既可以用新闻,将尽忠职守的达布爸爸变为遭人唾弃的逃犯,又能把杀人凶手的达布哥哥变为举国敬仰的国民英雄。宋记者的理解,记者,可以主导舆论。我想呈现给你什么,那新闻就是什么。

  崔仁荷,是充满了正义和爱心的“匹诺曹”记者。仁荷的记者标准非常简单:讲真话。但在讲真话的旁观者角度与置身现场的参与者之间,仁荷又矛盾了。在拍摄行人在雪地摔倒的画面时,仁荷无法做到置身事外,所以她放弃了做报道,帮助起行人在雪地行走。仁荷的理解里,记者首先是人,是有人性有温度的人,眼睁睁看着事故的发生却不去帮助而是取景,这是无法接受的行为。仁荷是善良的,但仁荷没有明白,一个人一旦被赋予了社会性,她在社会中的活动就要优先考虑社会性而不是自然性。记者,首先应是记者,所以MSC的前辈生气的吼出,“你那么想救人,就不要做记者了,去做义工吧……袖手旁观就是记者的公益之心!你把问题做成新闻就是公益,让那新闻被区政府的职员看到就是公益,让总统也看到,让全世界的人都看得,那才是记者的公益之心!”仁荷此时才意识到,记者应是置身事外的信息转播者。

  再进一步,崔达布的理解更为深入,绝对的置身事外是正确的么。在报道内容的先后排列上,报道价值的大小筛选上,记者如何置身事外?这些筛选标准如何来评定?要以受众的关注点作为第一出发点么?在受众“想看到的”报道与“应该看到的”报道之间,究竟哪个比较重要?在片中初始,MSC的记者毫无疑问的选择了“想看到的”——以受众关注作为取材的标准。这标准是否正确我们不得而知,崔达布倒是举了一个非常有趣的例子:达布告诉前辈,我有一张演唱会门票,是前辈喜欢的明星呢。前辈非常兴奋,这真是个好消息。接着达布又说,可是前辈,前几天的体检报告出来了,您已经是癌症后期了。前辈先前的兴奋感一扫尽失,随之而来的是听到消息后的呆若木鸡。前辈说,臭小子,你应该先告诉我的,为什么现在才告诉我。崔达布非常无奈,因为演唱会是前辈想听到的消息啊。听完后,在场的人也都愣住了。对消息的筛选不应该是记者以个人的价值观来评判的,也不应该是以受众可能产生的关注度来筛选的,它应该是一种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存在,而记者的作用就是为了把它呈现,把它暴露,把它公诸于世。所以,置身事外不是绝对的,不能置身事外的态度首先就不再是一种置身事外。因此,在剧中,崔达布报道了哥哥的杀人事实,崔仁荷举报了妈妈的错误报道,徐凡潮搜集下了妈妈的犯罪证据,在面对亲情与责任的两难处境里,他们都首先坚守了记者必须且应该去报道,这个基本的认可。

  其实,记者,最直观的解释,就是记录者。他扮演的是一种“释义者”的角色,通过把各色信息筛选、论证、整合,意图提供给大众一个类似具有官方权威性质的发声器,具有满足大众信息渴求、辟谣止言、稳定人心的坚固作用。有两名学者曾总结了六项记者必须具备的“新闻素养”,“我碰到的是什么新闻内容?我得到的信息是完整的吗,如果不完整,缺少了什么?信源是什么,我为什么要相信他们?提供了什么证据,是怎样检验或核实的?其他可能性解释或理解是什么?我有必要知道这些信息吗?”在发布及传播信息的过程中,这六点“新闻素养”极为重要,任何一点的缺失都可能造成电视剧集中的悲剧。

  回归现实中,因媒体与记者掌握着的发声的力量,其报道无论是在内容还是方式上都更应该慎之又慎。前段时间,深圳晚报的三名记者扮医务人员进太平间拍姚贝娜遗体,使深圳晚报自姚贝娜病逝后一直深受舆论谴责,究其原因,就是媒体、记者职业伦理的严重失位。在这场事件里,这三位记者选取了最为不恰当的方式,在当事人的伤口上清扫“战利品”,不仅伤害了亡者,更挑战了公众的伦理道德心。“网易”新闻的口号非常好:“做有态度的新闻”,其实指的就是记者本身的职业感与责任感。记者、媒体应该同司法机关一样,它的身上担负着坚持正义、教化社会、传播正能量的责任,它们应是社会转型时期的目光坚定者,民众迷茫时期的火种宣扬者,病窘杂生时期的为民请命者。媒体不是作壁上观的报道人,更不是网民狂欢盛宴的缔造者,对它而言,应怀抱着一颗谨小慎微之心对待社会消极点,过滤虚假、删除衍生物,从正义的角度入笔,在有燎原之势的星点处落笔,带给人们困境中的不绝希望,这才是记者的初衷与最高价值追求。

  报道真实事件,不带主观臆断,不加个人偏见,公允如实客观转述,做有态度的新闻,做有公益之心的媒体人,我想,这才应是记者的当代风范。

  作者单位:河南省南召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侯裕盛
网友评论:
0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