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高院发布2014年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状况
2015-04-21 10:12:44 | 来源:中国法院网辽宁频道
     中国法院网讯 (李丹丹)  4月20日,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了2014年全省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工作情况,公布了8起知识产权典型案例。

  辽宁高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柴学伟介绍,2014年,辽宁法院共受理一、二审民事、刑事、行政知识产权案件1562件,审结1447件,结案率为92.6%,案件受理数量同比减少27.9%。其中,受理民事案件1459件,审结1351件,案件受理数量同比减少20.8%;受理刑事一审案件102件,结案96件;受理行政案件1 件。

  全省知识产权案件呈现五大特点。知识产权民事案件区域性集中度提高,仍主要集中于沈阳、大连两个经济较发达地区;知名企业集中维权的系列案件所占比重加大,开始将知识产权诉讼作为增强市场竞争能力的武器;知识产权侵权纠纷数量锐减,合同纠纷增幅显著,2014年侵权权属类知识产权民事案件同比减少504件,降幅达31.1%,知识产权合同案件同比增加94件,增幅高达140%;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类型比较集中,在涉及知识产权犯罪的十个罪名中,以侵犯商标权类型案件最为集中,其中假冒注册商标、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三类案件共66件,占生效案件的81.5%;知识产权刑事案件被告人被判处财产刑的比例较高。

  2014年,辽宁法院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一是不断加强司法能力,提升知识产权审判实务水平。在辽宁高院以及案件集中的沈阳、大连两个中级法院分别设立专门的知识产权合议庭,要求具有知识产权案件管辖权的法院至少安排一名法官专门从事知识产权审判工作;将《辽宁知识产权审判》作为交流平台,营造辽宁知识产权法官乐学多思的良好氛围;保持与高校等学术机构的定期交流,实现理论与实践的有机结合;探索建立分门别类的专家库,为知识产权审判工作提供可靠的科学技术支持。二是拓宽调解途径,突出知识产权审判经济服务功能。省法院统一指导,受理案件法院互通信息,及时交流有益做法,节省审判资源;强调司法审判助推经济发展的基本理念,用机动灵活的柔性审判思路化解矛盾,规范市场秩序、助推经济发展;吸收技术专家参与诉讼,帮助法官正确认定案件事实;注重平等保护,公平司法。三是加大司法公开,强化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宣传效应。通过因地制宜开展巡回审判,落实知识产权裁判文书网络公开制度,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状况和典型案例,主动邀请新闻媒体旁听典型案件庭审等形式展示知识产权保护成果,扩大司法审判示范效应,取得社会对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多方面的理解和支持;四是着眼服务大局,继续深入贯彻“加强保护、分门别类、宽严适度”的司法保护基本政策,妥善处理各种矛盾和纠纷。
责任编辑:杨青
网友评论:
0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