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络之家”畅通监督工作
2015-04-18 09:02:16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记者 冀天福 通讯员 乔 良 邢会峰
“每次到这里,接待人员都热情周到,总有一种到家的感觉!”全国人大代表、河南省新乡市糖业烟酒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买世蕊对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络之家”评价说。
河南高院始终把与代表、委员的联络工作当作贯彻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方略、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不断细化规章制度,加强日常沟通联络,真心、用情、尽责开展好联络工作,使联络工作成为了解民情、汲取民意、汇集民智的重要渠道,实现了联络工作的常态化与规范化。
在今年1月召开的河南省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上,法院工作报告以91.8%的高赞成率通过,实现了连续四年赞成率保持在90%以上。
■面对面听取真知灼见
河南高院在联络工作中,坚持把院长负责制落到实处。河南高院院长张立勇作为第一责任人,经常听取联络工作汇报,及时解决工作问题。同时,他率先垂范、身体力行,主动带头开展联络工作。
“代表、委员就生活在人民群众中间,与老百姓接触的时间多,老百姓对法院的意见你们最清楚,我今天就是来听你们的意见建议的,希望你们不表扬鼓励,不穿靴戴帽,直奔主题,有一个问题说一个问题,有一条建议提一条建议!”张立勇在2013年年底前走访代表、委员时,每到一地听取代表、委员们发言之前,总是开诚布公地说出这样一段话。
“请大家继续关注关心我们的队伍,盯着我们的队伍。看看是不是公正执法,是不是办金钱案、关系案、人情案,有没有枉法裁判。什么是监督?盯住就是监督。”张立勇今年在走访代表、委员时,又特别强调说,“现在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有180多项改革举措,其中涉及法院的就有一半,这么艰巨的任务,如果没有一支清廉、公正、为民的司法队伍,就不可能承担得起。”
从河南省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张立勇每年都专门抽出时间,赴全省18个省辖市开展面见代表、委员活动,通报法院工作,征求意见建议。3年来,共面见全国及省人大代表、政协委员1356人次。在征求代表、委员意见建议的过程中,张立勇保持与代表、委员互动交流,针对代表、委员提出的某一方面的意见建议,介绍法院在这一方面的做法、与其进行深入探讨,并对在场的当地法院领导提出具体落实意见。
有代表表示,张立勇到座谈会场后,会先与每一位代表、委员握手,并要求主持人对参会的代表、委员逐个进行介绍,会议上要求代表、委员都要发言,充分说明他是真心实意地来看望大家,是虚心诚恳地来听取大家的意见,不是走形式,不是走过场。
张立勇每次到基层调研,都会走访当地部分全国人大代表和省人大代表、政协委员。
■创新形式实行结对联络
河南高院在联络工作中做到全国法院“一盘棋”,通过采取多种形式,调动广大法官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做好监督联络工作。
2010年,河南高院领导班子研究决定,动员全院120名副处级以上干部为联络员,与全省165名驻地全国人大代表和944名省人大代表进行结对联络,明确联络员的三项主要工作职责,即:通报、宣传法院工作,听取代表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并向代表反馈意见建议的落实情况;受理代表转交的群众举报、控告、申诉等有关材料;对代表提出约见院领导、有关部门负责人或旁听案件庭审的,及时会同联络部门进行安排。同时要求联络员通过电话、书信、走访、座谈等形式与代表经常保持沟通,每年走访代表不少于两次。
这项举措的实施,使河南高院成为全国法院系统第一个与全部驻地全国人大代表和省人大代表实行结对联络制度的法院。
与此同时,为动员全省法院力量开展联络工作,河南省从2011年起实行三级法院与驻地全国人大代表、省人大代表结对联络工作机制,由全省法院430名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作为联络员,分别对口联络驻辖区的全国人大代表和省人大代表,形成三级法院联动工作机制。在明确日常联络工作的同时,使结对联络工作全面升级。
从2013年开始,河南高院代表联络处为该院的每名联络员建立了结对联络工作档案,要求联络员针对代表的不同情况,逐一制定联络工作个案,详细记录与代表的联络沟通情况,联络部门每季度对联络员的工作档案检查、抽查一次,及时督促联络员做好与代表的联络沟通工作,并将检查、抽查情况纳入各部门年终绩效考核,结对联络工作制度逐步成熟。
■形成机制使联络日常化
河南高院注重紧密结合法院重点工作,增强联络工作的实效性,让代表、委员更多地参与和了解法院工作;紧紧围绕代表、委员关心关注的问题,增强联络工作的针对性,更多地开展代表、委员乐于接受、愿意参与的联络活动。
据河南高院原代表、委员联络督查处处长曹更生介绍,为了加强代表、委员监督联络工作,河南高院2011年专门成立了独立的联络工作机构——代表、委员联络督查处,配备了既有法律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审判实践经验,又有较强的组织协调和沟通能力的人员。同时,专门腾出办公用房,经过装修,建立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络之家”,作为日常接待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来访,及业务庭向代表、委员汇报关注案件等活动的专用场所。每年接待全国和省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来访500余人次。
专门机构成立后,河南高院不断创新联络形式,多渠道构筑与代表、委员的“连心桥”。开通代表、委员专线电话,不分节假日24小时均有人值守,并建立专人负责、来电处理等工作制度,每年处理代表、委员来电提建议和咨询有关问题2000多件次,做到了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给代表、委员赠送直通院长的专用信封,每年均有100多名代表、委员通过专用信封直接给院长反映问题,经院长批示后,由联络督查处进行督办并反馈办理结果。每周给代表、委员发送一次“豫法阳光报告”(手机彩信),及时通报全省法院主要工作动态和代表、委员旁听案件庭审、参加法院重要活动的情况。
此外,该院每年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络专刊》的形式,向代表、委员通报两次法院整体工作,遇有重要专项工作、重大案件审判,随时进行通报。在河南高院自媒体和《河南法制报》上开辟“代表委员风采”“代表委员在线速览”“代表委员之窗”“代表委员之家”等栏目,充分利用多种媒体和现代信息技术,集中宣传代表、委员参与法院重要活动,关心、支持法院工作的典型事迹。
河南法院始终坚持把联络工作融入日常各项工作中,增强联络工作的实效性。在先后开展的“千案观摩”“双百活动”“集中旁听庭审”等活动中,选择典型案件和有一定社会影响的案件,邀请代表、委员旁听庭审、见证执行,让更多的代表、委员走进法庭,监督审判,了解法院工作。
3年来,河南法院共邀请全国人大代表、省人大代表和地方各级人大代表6.8万多人次,旁听、见证各类案件2.1万多件。邀请代表、委员参与重要执法、普法、监督等专项活动。在全省法院开展的专项活动中,共邀请1356名全国人大代表和省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与活动启动仪式、协助调解执行等。
办理关注事项
责任到人
参加过解放战争和抗美援朝战争的刘某,因离婚诉讼打了10年官司,引起了王鹏杰等全国人大代表的强烈关注。
为有效化解矛盾,河南高院审监二庭合议庭成员集体阅卷,研究庭审思路。同时,法官分头与当事人深入谈心,疏导不满情绪,最终促使各方达成共识。案件调解后,法官陪同当事人办理相关手续,并到银行取款、把款项护送至当事人家中,联系相关部门协助办理房屋过户手续,妥善解决了后续问题。
王鹏杰代表得知这一情况后,对河南高院的工作表示赞赏,称张立勇倡导的司法为民改革措施,是对党的群众路线的最佳诠释,是对社会主义法治精神的最大弘扬。“我会一如既往地关注、支持法院的工作。”王鹏杰代表说。
据悉,河南高院对代表建议、委员提案,实行“三定三包”责任制和“三沟通三报告”工作制,即定人员、定时间、定责任,主管领导和具体承办人包承办、包联系、包落实;办前沟通,全面了解建议、提案的主要内容和办理要求,增强办理的针对性。办中沟通,进一步听取代表、委员的意见,邀请代表、委员一起调研,共同研究办理措施,提高办理效率。办后沟通,逐一向代表、委员答复、反馈办理结果,当面征求代表、委员对办理工作的意见建议,进一步落实办理成果。
对多名代表、委员集体关注的案件实行“直通车”制度以及办理过程中的三优先、四沟通、提级审查等制度,即对代表、委员集体反映的案件,由联络部门直接受理,呈报院长或分管副院长批示后,由联络部门全程督办。承办部门优先开庭(听证),优先合议,审委会优先研究。
代表、委员们对办理结果不理解、不满意的,合议庭、庭长、分管副院长、院长要面见代表、委员进行沟通。对代表、委员集体关注的重点案件,一律由副庭长、庭长担任审判长,必要时由副院长、院长担任审判长或采取5人合议庭形式进行审理。
张立勇说:“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指出‘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法院接受人大监督是宪法的规定,因此,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是贯彻落实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的实际行动和具体实践。我们在这方面要做的工作还有很多。”
河南高院始终把与代表、委员的联络工作当作贯彻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方略、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不断细化规章制度,加强日常沟通联络,真心、用情、尽责开展好联络工作,使联络工作成为了解民情、汲取民意、汇集民智的重要渠道,实现了联络工作的常态化与规范化。
在今年1月召开的河南省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上,法院工作报告以91.8%的高赞成率通过,实现了连续四年赞成率保持在90%以上。
■面对面听取真知灼见
河南高院在联络工作中,坚持把院长负责制落到实处。河南高院院长张立勇作为第一责任人,经常听取联络工作汇报,及时解决工作问题。同时,他率先垂范、身体力行,主动带头开展联络工作。
“代表、委员就生活在人民群众中间,与老百姓接触的时间多,老百姓对法院的意见你们最清楚,我今天就是来听你们的意见建议的,希望你们不表扬鼓励,不穿靴戴帽,直奔主题,有一个问题说一个问题,有一条建议提一条建议!”张立勇在2013年年底前走访代表、委员时,每到一地听取代表、委员们发言之前,总是开诚布公地说出这样一段话。
“请大家继续关注关心我们的队伍,盯着我们的队伍。看看是不是公正执法,是不是办金钱案、关系案、人情案,有没有枉法裁判。什么是监督?盯住就是监督。”张立勇今年在走访代表、委员时,又特别强调说,“现在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有180多项改革举措,其中涉及法院的就有一半,这么艰巨的任务,如果没有一支清廉、公正、为民的司法队伍,就不可能承担得起。”
从河南省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张立勇每年都专门抽出时间,赴全省18个省辖市开展面见代表、委员活动,通报法院工作,征求意见建议。3年来,共面见全国及省人大代表、政协委员1356人次。在征求代表、委员意见建议的过程中,张立勇保持与代表、委员互动交流,针对代表、委员提出的某一方面的意见建议,介绍法院在这一方面的做法、与其进行深入探讨,并对在场的当地法院领导提出具体落实意见。
有代表表示,张立勇到座谈会场后,会先与每一位代表、委员握手,并要求主持人对参会的代表、委员逐个进行介绍,会议上要求代表、委员都要发言,充分说明他是真心实意地来看望大家,是虚心诚恳地来听取大家的意见,不是走形式,不是走过场。
张立勇每次到基层调研,都会走访当地部分全国人大代表和省人大代表、政协委员。
■创新形式实行结对联络
河南高院在联络工作中做到全国法院“一盘棋”,通过采取多种形式,调动广大法官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做好监督联络工作。
2010年,河南高院领导班子研究决定,动员全院120名副处级以上干部为联络员,与全省165名驻地全国人大代表和944名省人大代表进行结对联络,明确联络员的三项主要工作职责,即:通报、宣传法院工作,听取代表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并向代表反馈意见建议的落实情况;受理代表转交的群众举报、控告、申诉等有关材料;对代表提出约见院领导、有关部门负责人或旁听案件庭审的,及时会同联络部门进行安排。同时要求联络员通过电话、书信、走访、座谈等形式与代表经常保持沟通,每年走访代表不少于两次。
这项举措的实施,使河南高院成为全国法院系统第一个与全部驻地全国人大代表和省人大代表实行结对联络制度的法院。
与此同时,为动员全省法院力量开展联络工作,河南省从2011年起实行三级法院与驻地全国人大代表、省人大代表结对联络工作机制,由全省法院430名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作为联络员,分别对口联络驻辖区的全国人大代表和省人大代表,形成三级法院联动工作机制。在明确日常联络工作的同时,使结对联络工作全面升级。
从2013年开始,河南高院代表联络处为该院的每名联络员建立了结对联络工作档案,要求联络员针对代表的不同情况,逐一制定联络工作个案,详细记录与代表的联络沟通情况,联络部门每季度对联络员的工作档案检查、抽查一次,及时督促联络员做好与代表的联络沟通工作,并将检查、抽查情况纳入各部门年终绩效考核,结对联络工作制度逐步成熟。
■形成机制使联络日常化
河南高院注重紧密结合法院重点工作,增强联络工作的实效性,让代表、委员更多地参与和了解法院工作;紧紧围绕代表、委员关心关注的问题,增强联络工作的针对性,更多地开展代表、委员乐于接受、愿意参与的联络活动。
据河南高院原代表、委员联络督查处处长曹更生介绍,为了加强代表、委员监督联络工作,河南高院2011年专门成立了独立的联络工作机构——代表、委员联络督查处,配备了既有法律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审判实践经验,又有较强的组织协调和沟通能力的人员。同时,专门腾出办公用房,经过装修,建立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络之家”,作为日常接待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来访,及业务庭向代表、委员汇报关注案件等活动的专用场所。每年接待全国和省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来访500余人次。
专门机构成立后,河南高院不断创新联络形式,多渠道构筑与代表、委员的“连心桥”。开通代表、委员专线电话,不分节假日24小时均有人值守,并建立专人负责、来电处理等工作制度,每年处理代表、委员来电提建议和咨询有关问题2000多件次,做到了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给代表、委员赠送直通院长的专用信封,每年均有100多名代表、委员通过专用信封直接给院长反映问题,经院长批示后,由联络督查处进行督办并反馈办理结果。每周给代表、委员发送一次“豫法阳光报告”(手机彩信),及时通报全省法院主要工作动态和代表、委员旁听案件庭审、参加法院重要活动的情况。
此外,该院每年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络专刊》的形式,向代表、委员通报两次法院整体工作,遇有重要专项工作、重大案件审判,随时进行通报。在河南高院自媒体和《河南法制报》上开辟“代表委员风采”“代表委员在线速览”“代表委员之窗”“代表委员之家”等栏目,充分利用多种媒体和现代信息技术,集中宣传代表、委员参与法院重要活动,关心、支持法院工作的典型事迹。
河南法院始终坚持把联络工作融入日常各项工作中,增强联络工作的实效性。在先后开展的“千案观摩”“双百活动”“集中旁听庭审”等活动中,选择典型案件和有一定社会影响的案件,邀请代表、委员旁听庭审、见证执行,让更多的代表、委员走进法庭,监督审判,了解法院工作。
3年来,河南法院共邀请全国人大代表、省人大代表和地方各级人大代表6.8万多人次,旁听、见证各类案件2.1万多件。邀请代表、委员参与重要执法、普法、监督等专项活动。在全省法院开展的专项活动中,共邀请1356名全国人大代表和省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与活动启动仪式、协助调解执行等。
办理关注事项
责任到人
参加过解放战争和抗美援朝战争的刘某,因离婚诉讼打了10年官司,引起了王鹏杰等全国人大代表的强烈关注。
为有效化解矛盾,河南高院审监二庭合议庭成员集体阅卷,研究庭审思路。同时,法官分头与当事人深入谈心,疏导不满情绪,最终促使各方达成共识。案件调解后,法官陪同当事人办理相关手续,并到银行取款、把款项护送至当事人家中,联系相关部门协助办理房屋过户手续,妥善解决了后续问题。
王鹏杰代表得知这一情况后,对河南高院的工作表示赞赏,称张立勇倡导的司法为民改革措施,是对党的群众路线的最佳诠释,是对社会主义法治精神的最大弘扬。“我会一如既往地关注、支持法院的工作。”王鹏杰代表说。
据悉,河南高院对代表建议、委员提案,实行“三定三包”责任制和“三沟通三报告”工作制,即定人员、定时间、定责任,主管领导和具体承办人包承办、包联系、包落实;办前沟通,全面了解建议、提案的主要内容和办理要求,增强办理的针对性。办中沟通,进一步听取代表、委员的意见,邀请代表、委员一起调研,共同研究办理措施,提高办理效率。办后沟通,逐一向代表、委员答复、反馈办理结果,当面征求代表、委员对办理工作的意见建议,进一步落实办理成果。
对多名代表、委员集体关注的案件实行“直通车”制度以及办理过程中的三优先、四沟通、提级审查等制度,即对代表、委员集体反映的案件,由联络部门直接受理,呈报院长或分管副院长批示后,由联络部门全程督办。承办部门优先开庭(听证),优先合议,审委会优先研究。
代表、委员们对办理结果不理解、不满意的,合议庭、庭长、分管副院长、院长要面见代表、委员进行沟通。对代表、委员集体关注的重点案件,一律由副庭长、庭长担任审判长,必要时由副院长、院长担任审判长或采取5人合议庭形式进行审理。
张立勇说:“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指出‘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法院接受人大监督是宪法的规定,因此,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是贯彻落实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的实际行动和具体实践。我们在这方面要做的工作还有很多。”
责任编辑:黎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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