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瑜因为境外非法提供国家秘密罪被判有期徒刑7年
2015-04-17 10:26:20
     中国法院网讯 (周利航)  据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微博消息,4月17日,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对高瑜为境外非法提供国家秘密一案进行公开宣判。

  法院认为,高瑜违反国家法律规定,为境外人员非法提供机密级国家秘密,其行为已构成为境外非法提供国家秘密罪,判处被告人高瑜有期徒刑七年,剥夺政治权利一年。
责任编辑:周利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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