姐姐冒用妹妹身份办理护照、通行证非法出入边境获刑罚
2015-04-16 14:16:20 | 来源:中国法院网阜阳频道
     中国法院网讯 (马万强 赵宇)  姐姐冒用妹妹身份办理护照和港澳通行证后,持证前往香港购物、游玩,非法出入边境。日前,安徽省阜南县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少见的冒用他人身份偷越国(边)境案。

  2011年2月23日,乔某甲使用其本人照片和妹妹乔某乙的身份证,冒用乔某乙身份信息到阜南县公安局申请办理护照和港澳通行证,同年3月2日经阜阳市公安局批准,为其办理了署名“乔某乙”的护照和港澳通行证。乔某甲取得证照后,先后于2011年4月17日、4月25日、7月26日、2012年1月21日、6月1日持该港澳通行证5次前往香港购物、游玩,非法出入边境。

  阜南县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乔某甲冒用他人身份信息办理港澳通行证,并持该证多次出入边境,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偷越国(边)境罪。案发后,被告人乔某甲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并如实供述主要犯罪事实,具有自首情节,可从轻处罚。遂依法判处被告人乔某甲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三千元;对扣押在案的护照和港澳通行证各一本予以没收。

  法官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二十二条规定,违反国(边)境管理法规,偷越国(边)境,情节严重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被告人乔某冒用他人身份信息办理港澳通行证,并持该证多次出入边境,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偷越国(边)境罪,应负刑事责任。
责任编辑:孙剑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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