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河黑老大”受审:雇凶放火泄私愤 遭凶手妻告发
2015-03-24 15:28:50 | 来源:法制晚报 | 作者:张成
  河南总商会原副会长、河南漯河市政协常委王华,因涉嫌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等罪,今天上午被押至河南省鹤壁市中级人民法院受审。

  除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鹤壁市检察院还指控王华等人犯有放火、开设赌场、故意伤害、寻衅滋事、敲诈勒索、破坏生产经营、包庇等11项罪名。

  《法制晚报》记者在当地采访得知,鹤壁市检察院审查查明,17年前,王华为泄私怨,指使他人深夜放火烧毁商铺,致商铺完全焚毁,商铺内与王华有矛盾的宛振宇及其妻孙云兰窒息死亡。

  检方指控

  称霸一方 开办公司、赌场

  法律文书显示,王华等人的案件由漯河市公安局侦查终结后,经河南省公安厅、河南省检察院指定,案件移送至鹤壁市检察院审查起诉。

  检察院起诉书指控,上个世纪90年代初期以来,王华以其开办的华颖集团及多处赌博场所为依托,纠集、组织有前科劣迹人员和社会闲散人员,逐步形成了以王华为组织领导者,以孙培国、方民、朱文祥、郭保才、罗东军、杨培生、董国平、李锋、王胜涛为骨干的人数众多、成员稳定的黑社会性质组织。

  “通过开设赌场、敲诈勒索等违法犯罪活动以及开办华颖实业公司、腾达汽车出租公司、双龙公交公司、万通房地产公司、华颖广告公司等经济实体,获取巨额经济利益。”

  “该组织采取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多次实施敲诈勒索、故意伤害、寻衅滋事、非法拘禁等一系列违法犯罪活动,在漯河市称霸一方,为非作恶……严重破坏了漯河市的经济和社会生活秩序。”

  报复仇家

  债务纠纷 找人放火烧金店

  众多的罪名和犯罪事实中,最受关注的是涉及两条人命的“放火罪”。

  王华本人的口供以及死者宛振宇的家属对记者的陈述均证实,案发前,宛振宇和王华之间存在矛盾。

  据王华交代,二人的矛盾当时已经闹得众人皆知。宛振宇家人告诉记者,双方发生矛盾,是因为王华欠了宛家几十万没还,因为这笔债务,双方发生纠纷。

  1998年,王华经人介绍认识了孙培国。据孙培国供述,王华和宛振宇发生过矛盾,有人想让他把宛振宇打残,给“华哥”出气,王华也说“让宛振宇在漯河街上丢丢人”。

  这一说法,也从王华的口供中得到证实。

  “当时我想,帮王华干了这件事,就等于借这个机会认识漯河街上的‘大哥’,以后可以跟着他混饭吃。”孙培国说,当时王华已经是漯河市有名的“大哥”了,自己想巴结他,于是积极附和。

  后来,双方见了一面,专门谈了这事。孙培国交代:“当时王华先给了我3000元。”

  过了将近一个月,孙培国没下手。“王华问我,‘弟弟,咋弄哩(方言:怎么回事)?’之后又给我两千,让我先花着。”又过了一个月,孙培国还是没下手,理由是“没下手机会,对面就是派出所”。

  这一点,被宛振宇的家人证实:“当时宛振宇住在自己开的觉醒商行里。商行的对面就是漯河市源汇区公安局老街派出所。”

  2013年1月孙培国落网,据他交代,王华曾说,“不中就弄点汽油把他的金店烧了。都摸好了,店里晚上没有人。”

  两人死亡

  称“老天爷让他死哩,这怨不了咱”

  孙培国回家,和哥哥孙培超、嫂子苗会菊说出钱找人烧宛振宇金店的事。孙培超说要找个外地人干,苗会菊则说,“别找人了,俺两口干,钱我们自己赚。”

  孙培超交代了作案动机:当时家里缺钱,弟弟孙培国说事后会给钱,于是没考虑太多就答应了。

  准备妥当后,孙培国给王华打了个电话。孙培国交代,两人见面后,王华让他第二天后半夜动手,这样可以有时间找人证明自己不在场。孙培国依计而行,让哥哥孙培超第二天晚上再动手。

  孙培超被抓后交代了整个作案过程:1998年10月18日凌晨,自己和妻子苗会菊骑车到觉醒商行,把装汽油的塑料袋放在木条箱里,把箱子靠在金店的卷闸门上,把火柴棍用卫生纸包着放在塑料袋上,点了根烟准备往火柴棍上扔。

  “这时街上过来人了,我和苗会菊躲到一边。等人走后,苗会菊拿着那根烟,过去放在火柴棍上,随后离开。走了一会,回头看见金店那儿一片火光。”孙培超交代说。

  孙培超说,第二天,他才知道商行的老板和老板娘被烧死了。不过他也对办案民警坦言:“其实当时我知道门面店里一般住着人看店,我当时开的电焊铺,就天天晚上有人住,何况这家商铺是个金店。”

  孙培国也很害怕。事后他给了哥哥、嫂嫂几千块钱。他交代,当时他问王华,商铺里怎么有人,王华说:“谁知道有人哩……这真是老天爷让他死哩,这怨不了咱。”

  受雇者会面

  怕被灭口 受雇者将谈话录音

  过了一段时间,王华和孙培国约在郾城黄河广场见面,但孙培国起了戒心。

  他担心被王华灭口,于是让哥哥一起去,自己和王华见面时哥哥在附近盯着。

  孙培国供述:“见面后我就对王华说,从商量这事到动完手给我钱,每次谈话都录着音,不得不防着你把我灭口了。”

  孙培国称,听到这段话,“王华表情很不自在,吸个烟手都是抖的,他一直解释说自己义气,一辈子也不会干灭口的事,但走的时候车钥匙都找不到了。”

  检方查明,事后,王华分多次给孙培国现金30余万元。

  凶案之后 纵横“江湖” 人称“漯河杜月笙”

  孙培国对办案民警分析说,那场大火,是王华发达的“资本”之一,大火之后社会上很多人议论,认为是王华雇人放火,犯了这么大的事都没被调查处理,说明他厉害。

  孙培国说,之后王华的“江湖地位”明显提高,这以后再干什么事没人敢说不,一直顺风顺水。“‘社会上跑的人’都知道他,并且以认识他为荣,平时办事,只要王华也到场了,大家觉得比省长来了都有面子。‘社会上的人’都说,王华是漯河的杜月笙。”

  1957年出生的王华,别名王银华。据王华交代,高中毕业后他在漯河市轻工机械厂上班,1982年至1990年在当地的服装鞋帽公司上班,1991年后开了出租车公司和公交公司。2013年案发时,他担任漯河市三鑫稀土有限公司董事长。

  据媒体公开报道,王华担任过漯河市召陵区工商联会长、漯河市政协常委、漯河市工商联副主席、河南总商会副会长等职。

  孙培国对办案民警说:“王华这些年挣的钱都漂白了。以前跟着他的几个人,后来也都成了漯河黑道的老大,他则是‘大哥大’。”

  意外案发 与夫赌气 凶手妻15年后告发

  这起凶案在15年后案发,纯属偶然,甚至让人颇有“无厘头”之感。

  近年来,孙培超夫妻俩经常吵架。孙培超交代说,“后来我和苗会菊离婚,她经常拿放火烧金店这事威胁我。”

  孙培超供述,2012年年底的一天晚上,苗会菊给他打电话,让他回漯河处理房子纠纷的事,他没同意,苗会菊就在电话里骂:“孙培超,你要是不过来我非跟你拼个鱼死网破,你就不怕宛家的人毁你?”

  宛振水告诉《法制晚报》记者,2012年9月,他听说苗会菊放出话,要把宛振宇的事抖搂出来,于是托人找到苗会菊。

  经过多次接触,苗会菊向宛振水告发了当年放火烧店的真实情况。

  2013年1月4日,警方抓获孙培超、孙培国兄弟,弟兄俩很快招供。

  之后,警方向市委报告,市委同意抓捕王华。据一位不愿具名的知情人透露,2013年1月5日抓捕王华时,王华住在一处装有防弹玻璃的别墅里,为此,当时出动了大批防暴警察和武警。

  据媒体报道,2013年1月25日,漯河当地发布了《关于撤销王银华政协漯河市第六届委员会常委、委员资格的公告》。

  今天上午9点,河南总商会原副会长、河南漯河市政协常委王华涉嫌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等罪一案,在河南省鹤壁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

  《法制晚报》记者在法庭上看到,身为刑事案件的被告人王华并未穿号服。

  他被带法庭后,坐在旁听席上的宛家的几名亲属情绪激动,朝王华大声喊叫,引得王华转过了头。

  鹤壁市中级法院宣传处处长李瑜介绍说,王华案是一起重大涉黑案件,这个团伙从90年代初逐渐形成,11项罪名涉及30多起犯罪事实,预计要连续审7天才能结束。

  庭审现场

  死者母亲体力不支 退庭前说“还我孩命”

  由于罪名多、涉及的犯罪事实多,检察院出庭的公诉人用一个小时左右,才把起诉书宣读完。

  宛振宇的母亲也参与了庭审。但公诉人宣读起诉书的过程中,老人就已经体力不支。最终,法官准许她离庭。

  宛振宇的母亲离开法庭时,嘴里还一直念叨着“还我孩命”。

  随后,宛家委托的代理人宣读了刑事附带民事起诉状。截至记者发稿时,庭审仍在进行中。

  宛振宇的老母亲如今已88岁,走路步履蹒跚。

  接受《法制晚报》记者采访时,提到死去儿子的名字,老人痛哭不已:“不管有没有过节儿,也不能下黑手啊!”

  死者家属讲述

  ●死者弟弟 哥嫂在厕所里死去

  这场意外的大火,宛振宇的家人一直怀疑是王华找人放的。宛振宇的家人告诉记者,事发后,他们曾向漯河当地公安机关反映情况,但王华非但没事,事业反而进入了上升期。

  宛振宇的弟弟宛振水告诉记者,宛氏兄弟4个,宛振宇是老大,自己最小。他向记者回忆了大火当天的情况:“事发当天凌晨5点左右,有人打电话给我说哥哥的金店失火了,我赶了过去,看到哥嫂他们两个人在厕所里,躺在地上死了,背上都被烟熏黑了。”

  一位不愿具名的知情人透露:“由于大火高温,店里的金子都烧化了。宛振宇夫妇也出不去,他们于是从卧室退到卫生间。当时现场很惨,他们腿上全是受到高温烫的泡。”

  案发后,源汇区公安分局有人认为是自然起火,这一说法宛家不认可:“门口都烧成那样了,那里根本没有电源,况且金店里还充满了刺鼻的汽油味。”

  据宛家人透露,当年11月20日,公安人员到沈阳做了火灾鉴定,当时已经得出外来火源引起火宅的结论。

  ●死者母亲

  我一天不死就要讨公道

  “当时孩儿死了我都不知道。埋的时候,家里才让我看了他。”宛母说,直到现在自己都不敢经过发生大火的那条“老街”。

  她告诉记者,儿子去世后,她每隔一段时间就去区里和市里的公安局一次,询问儿子案子的情况。

  “当时我想,只要我一天不死,就要讨为儿子回公道。”宛母含着眼泪说。

  ●死者儿子

  苦于没证据一度想蛮干

  宛振宇去世后留有一儿一女,事发时儿子宛涛18岁,当时在漯河市郾城县公安局工作。

  宛涛回忆说:“最初王华和我父亲宛振宇关系还可以,他还给我发过压岁钱呢。”后来两人发生矛盾,宛振宇大火中身亡,宛涛坦言:“我们都认为凶手是王华,但苦于没有证据。我当时甚至想去干鲁莽的事。”

  宛涛说,父亲去世那年自己很迷茫,可以说是苟且活着,经历的痛苦别人难以想象,但一直坚信,会有水落石出的一天。
责任编辑:周利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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