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安陪审员:脚踩泥土与民一路同行
2015-03-21 09:44:30 | 来源:人民法院报第八版 | 作者:记者 梅贤明 通讯员 李柳红 王小金
“我们来自人民,脚踩着泥土,将群众矛盾处理好,传递司法温暖,才对得起‘人民陪审员’这个光荣的称谓。”这是福建省南安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陈贤师说的一句话。
近年来,南安法院扣紧人民陪审员“倍增计划”,推出“人民陪审员之家”,借助人民陪审员丰富的生产生活经验和在辖区内的威望和公信力,利用他们在诉讼中的调解、宣传、教育、解释工作更有助于当事人所接受的优势,减少当事人的抵触心理,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亮身份 陪审工作有位有为
为了让陪审工作有位有为,南安法院率先在全省设立首个“人民陪审员之家”,将统一制作的“人民陪审员之家”牌匾设置在陪审员家门口,向社会公开亮出陪审员身份。牌匾上写明了挂钩联系法官及其联系电话,并明确了“人民陪审员之家”的职责——“沟通民意、了解民情;化解纠纷、增进和谐;宣传法治、优化环境;延伸职能、服务群众”。
“人民陪审员之家”的设立,推动人民陪审员从台上走到台下,从庭上走到庭前、庭后,拓展了人民陪审员参与社会治理创新的新领域,通过发挥桥梁纽带的作用,广泛收集群众的意见建议并随时反馈,起到了很好的监督作用,通过发挥密切联系群众的优势,更好地传递司法温暖,协助法官优化便民服务。如今,群众一遇到法律问题就到“人民陪审员之家”找陪审员咨询,一有纠纷就找陪审员们拿主意,“人民陪审员之家”逐渐成为当地的法律服务站。
3年来,“人民陪审员之家”共向法院反馈群众意见63条,成为社情民意表达的“中转台”和司法服务延伸的“接力站”。
南安法院尽量将陪审员参审的案件安排到“人民陪审员之家”开展巡回审判,以案释法,同时让陪审员辨法析理,向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宣讲法律知识,把朴素的是非评判标准与法律精神和法官专业化的法律思维融合在一起,提升群众法治意识,成为播撒法治精神的“扩音器”,使审判工作更好地体察民情、反映民意。
履好职 司法服务深入人心
“法院在这么短的时间里就把这个案件调解了,为我们争取到了一份迟到的保险理赔协议。”提起南安法院人民陪审员陈贤师,南安官桥东头村村民们都心怀感激。
2013年3月25日,南安官桥镇东头村委会与某保险公司南安支公司签订总保险金额为70万余元的水稻种植保险协议。同年7月13日,南安官桥境内丰收在望的水稻因受台风影响遭受了严重的损失,东头村委会立即通知了保险公司,保险公司理赔员在受灾后第一时间驱车赶往受灾区查看。因为官桥镇受灾面积很大,理赔员索性通知各村委会各自统计水稻受损面积。在东头村委会的组织下,陆续有900多户村民自报稻田损失650亩,保险公司却认为东头村实际受损面积与村民所报亩数不符,而且台风过境时,农田里的水稻并没有在孕穗抽穗期,因此拒绝按照水稻保险种植标准金额每亩400元进行赔偿。
2014年1月16日,东头村委会与保险公司就赔偿金额多次协商无果后,将保险公司告上法庭。官桥人民法庭受理该案后,法官和陈贤师到东头村委会了解具体情况。陈贤师经过深入走访,发现双方矛盾的焦点在于台风过境时水稻是否处于抽穗孕穗期。
以此为突破口,法官和陈贤师前往南安市农业局、气象局调取2013年7月份前后水稻生长发育趋势图及气候资料,向水稻种植科技人员请教,并实地走访官桥镇其他乡镇农户,最终证实了台风“苏力”过境时官桥镇水稻大部分处于孕穗抽穗期。这个突破口为本案的调解实现了突破性的进展,这一重大发现使矛盾严重的案件进入了调解阶段。
在官桥法庭法官和陈贤师的努力下,最终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并签订了这份迟到的保险理赔协议,约定由保险公司一次性理赔受损农户赔偿款共计13万元。
人民陪审员是各行各业的行家里手,针对这一情况,南安法院建立了人民陪审员库,根据陪审员的知识结构、职业特点、专业特长、参审方式,将陪审员分为涉少、涉林、涉农、涉医等陪审员小组,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知民情、解民意和来自群众、善于沟通的优势,进一步强化陪审员的调解职能。
促法治 倾力谱写和谐之音
“若非及时劝阻,雇主和死者家属两家人不知会闹出多大的事,后果真是不堪设想!农民法律意识较弱,‘人民陪审员之家’的设立,给了我们很高的荣誉,也赋予我们很大的责任,时刻提醒我们更加主动地参与普法宣传调解工作,为和谐法治社会多做一份贡献。”陪审员戴吉成自豪地说。
2013年南安洪濑镇发生一起电焊工触电死亡事故,死者家属不收尸,带了50多名群众与雇方理论,雇方也带了十几个人来参加处理,由于死者家属情绪比较激动,双方差点打起来。戴吉成知道后,马上介入制止,并以之前发生过的案例进行以案释法,最终促使双方情绪稳定下来后,不再采取过激行为,并心平气和地坐下来调解。
随后,戴吉成赶紧与挂钩法官联系,一起从法理、情理方面耐心地为双方释法析理,帮助双方提出解决方案,避免了一起群体性事件发生。
围绕“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要求,南安法院不断丰富人民陪审员工作载体和活动平台,建立联系法官制度,加强法官与人民陪审员的全面联系,一对一联系、手把手帮助、面对面引导,就法官职责和权力、法官职业道德、审判纪律、司法礼仪等内容进行培训和指导,不断提高陪审人员驾驭庭审、分析案件的能力,进一步发挥人民陪审员“审判员、咨询员、调解员、监督员、宣传员”的作用,真正树立“无袍法官”“编外法官”的法律形象。
3年来,通过“人民陪审员之家”这个平台,南安法院诉外成功化解了一大批相邻关系、婚姻家庭、侵权、债务等各类矛盾纠纷1860多起,协助妥善处置突发事件40余起,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在南安法院,人民陪审员已成为了法官开展审判执行工作的得力助手。”南安法院院长李瑞阳说,人民陪审员正在以实际行动与法官共同担起维护法律公平与正义的责任和重担,以老百姓看得见的方式确保了司法公正、捍卫了法律的尊严,构架起一座“司法亲民桥梁”。
近年来,南安法院扣紧人民陪审员“倍增计划”,推出“人民陪审员之家”,借助人民陪审员丰富的生产生活经验和在辖区内的威望和公信力,利用他们在诉讼中的调解、宣传、教育、解释工作更有助于当事人所接受的优势,减少当事人的抵触心理,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亮身份 陪审工作有位有为
为了让陪审工作有位有为,南安法院率先在全省设立首个“人民陪审员之家”,将统一制作的“人民陪审员之家”牌匾设置在陪审员家门口,向社会公开亮出陪审员身份。牌匾上写明了挂钩联系法官及其联系电话,并明确了“人民陪审员之家”的职责——“沟通民意、了解民情;化解纠纷、增进和谐;宣传法治、优化环境;延伸职能、服务群众”。
“人民陪审员之家”的设立,推动人民陪审员从台上走到台下,从庭上走到庭前、庭后,拓展了人民陪审员参与社会治理创新的新领域,通过发挥桥梁纽带的作用,广泛收集群众的意见建议并随时反馈,起到了很好的监督作用,通过发挥密切联系群众的优势,更好地传递司法温暖,协助法官优化便民服务。如今,群众一遇到法律问题就到“人民陪审员之家”找陪审员咨询,一有纠纷就找陪审员们拿主意,“人民陪审员之家”逐渐成为当地的法律服务站。
3年来,“人民陪审员之家”共向法院反馈群众意见63条,成为社情民意表达的“中转台”和司法服务延伸的“接力站”。
南安法院尽量将陪审员参审的案件安排到“人民陪审员之家”开展巡回审判,以案释法,同时让陪审员辨法析理,向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宣讲法律知识,把朴素的是非评判标准与法律精神和法官专业化的法律思维融合在一起,提升群众法治意识,成为播撒法治精神的“扩音器”,使审判工作更好地体察民情、反映民意。
履好职 司法服务深入人心
“法院在这么短的时间里就把这个案件调解了,为我们争取到了一份迟到的保险理赔协议。”提起南安法院人民陪审员陈贤师,南安官桥东头村村民们都心怀感激。
2013年3月25日,南安官桥镇东头村委会与某保险公司南安支公司签订总保险金额为70万余元的水稻种植保险协议。同年7月13日,南安官桥境内丰收在望的水稻因受台风影响遭受了严重的损失,东头村委会立即通知了保险公司,保险公司理赔员在受灾后第一时间驱车赶往受灾区查看。因为官桥镇受灾面积很大,理赔员索性通知各村委会各自统计水稻受损面积。在东头村委会的组织下,陆续有900多户村民自报稻田损失650亩,保险公司却认为东头村实际受损面积与村民所报亩数不符,而且台风过境时,农田里的水稻并没有在孕穗抽穗期,因此拒绝按照水稻保险种植标准金额每亩400元进行赔偿。
2014年1月16日,东头村委会与保险公司就赔偿金额多次协商无果后,将保险公司告上法庭。官桥人民法庭受理该案后,法官和陈贤师到东头村委会了解具体情况。陈贤师经过深入走访,发现双方矛盾的焦点在于台风过境时水稻是否处于抽穗孕穗期。
以此为突破口,法官和陈贤师前往南安市农业局、气象局调取2013年7月份前后水稻生长发育趋势图及气候资料,向水稻种植科技人员请教,并实地走访官桥镇其他乡镇农户,最终证实了台风“苏力”过境时官桥镇水稻大部分处于孕穗抽穗期。这个突破口为本案的调解实现了突破性的进展,这一重大发现使矛盾严重的案件进入了调解阶段。
在官桥法庭法官和陈贤师的努力下,最终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并签订了这份迟到的保险理赔协议,约定由保险公司一次性理赔受损农户赔偿款共计13万元。
人民陪审员是各行各业的行家里手,针对这一情况,南安法院建立了人民陪审员库,根据陪审员的知识结构、职业特点、专业特长、参审方式,将陪审员分为涉少、涉林、涉农、涉医等陪审员小组,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知民情、解民意和来自群众、善于沟通的优势,进一步强化陪审员的调解职能。
促法治 倾力谱写和谐之音
“若非及时劝阻,雇主和死者家属两家人不知会闹出多大的事,后果真是不堪设想!农民法律意识较弱,‘人民陪审员之家’的设立,给了我们很高的荣誉,也赋予我们很大的责任,时刻提醒我们更加主动地参与普法宣传调解工作,为和谐法治社会多做一份贡献。”陪审员戴吉成自豪地说。
2013年南安洪濑镇发生一起电焊工触电死亡事故,死者家属不收尸,带了50多名群众与雇方理论,雇方也带了十几个人来参加处理,由于死者家属情绪比较激动,双方差点打起来。戴吉成知道后,马上介入制止,并以之前发生过的案例进行以案释法,最终促使双方情绪稳定下来后,不再采取过激行为,并心平气和地坐下来调解。
随后,戴吉成赶紧与挂钩法官联系,一起从法理、情理方面耐心地为双方释法析理,帮助双方提出解决方案,避免了一起群体性事件发生。
围绕“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要求,南安法院不断丰富人民陪审员工作载体和活动平台,建立联系法官制度,加强法官与人民陪审员的全面联系,一对一联系、手把手帮助、面对面引导,就法官职责和权力、法官职业道德、审判纪律、司法礼仪等内容进行培训和指导,不断提高陪审人员驾驭庭审、分析案件的能力,进一步发挥人民陪审员“审判员、咨询员、调解员、监督员、宣传员”的作用,真正树立“无袍法官”“编外法官”的法律形象。
3年来,通过“人民陪审员之家”这个平台,南安法院诉外成功化解了一大批相邻关系、婚姻家庭、侵权、债务等各类矛盾纠纷1860多起,协助妥善处置突发事件40余起,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在南安法院,人民陪审员已成为了法官开展审判执行工作的得力助手。”南安法院院长李瑞阳说,人民陪审员正在以实际行动与法官共同担起维护法律公平与正义的责任和重担,以老百姓看得见的方式确保了司法公正、捍卫了法律的尊严,构架起一座“司法亲民桥梁”。
责任编辑:王小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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