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改革公正独立成关键词 巡回庭试点受关注
2015-03-13 18:40:59 | 来源:中国新闻网 | 作者:申冉
  此次两高工作报告中,针对司法改革的部分,同时将“确保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和检察权”作为重点,让参加今年全国两会的不少委员代表感受到中央对破除司法地方化和行政化的决心和力度空前,其中已经开始挂牌断案的最高人民法院巡回庭的试点情况尤其受到关注。

  在发布的最高法工作报告中,将“设立最高人民法院巡回法庭、设立跨行政区划法院等”作为今年重点改革试点项目;同时,在最高检的工作报告中,“深化跨行政区划人民检察院改革试点”也已提上日程。在实际操作中,最高法第一、第二巡回庭已经于今年1月28日正式在深圳、沈阳挂牌成立,并相继开审断案。

  这种被赋予司法改革“排头兵、试验田”等重要意义的巡回法庭,能否回应民众对司法公正独立的呼声,受到与会委员密切关注。

  “巡回法庭的试点在法律界确实是没敢想的事,当初最高法自己也没敢想,现在一下子设立了两个试点,比我们法学界预期的要快很多。”全国政协委员、南开大学法学院副院长侯欣一认为,设立巡回庭确实能摆脱一部分地方利益,保证司法公正。

  记者注意到,在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的报告中,对于巡回庭的定位是“审理跨行政区域重大行政和民商事案件,实现最高人民法院工作重心下移,就地解决纠纷,方便群众诉讼。”而根据日前公布的最高法巡回庭受案范围,主要是审理或办理巡回区内依法应当由最高人民法院受理的案件。

  对巡回庭抱有很大期待的全国政协委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副会长朱征夫对其审理案件范围限制,略感失望,“这就意味着巡回庭审理的范围非常少,可能只是一些老的信访案件,希望未来会有所调整,适当扩大受理范围。”

  侯欣一则建议,“目前最高法在深圳和沈阳设置的是‘常驻’巡回庭,会不会没多久就跟当地一体化?”他认为,巡回的意思应该是有案子就去,没案子就撤,目的就是要摆脱地方对司法的干扰。

  全国政协委员、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黄尔梅在采访中表示,最高法已经考虑到各种因素,按照规定巡回法庭的法官会将实行轮换制度。此外,法官由最高法派出,各种关系属于最高法,也脱离了地方范围,尽可能与地方利益关系不会产生交集。

  全国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副主任、中央政策研究室原副主任施芝鸿则认为,在两高工作报告中,对部分地方进行人财物省级统管、人员分类管理、司法责任制、司法职业保障等改革试点,“是敢于打破各种利益的藩篱,勇于向自身开刀,勇于动自己的奶酪,是司法改革的重大举措。”

  他也强调,司法去地方化的同时,去行政化也非常重要,“在我国的司法实践当中,既存在着外部干预,包括地方党政领导插手具体案件审理,也有司法机关内部上下打招呼,和司法人员个人的原因。”

  侯欣一在采访中也坦言,目前很多措施效果还不明显,“比如干涉法官判案要登记的制度,有人敢去登记吗?打招呼的上级官员不会因此被撤职,没有威慑力和追责,谁敢去做这样的事,这个制度没法实现啊。”

  对于这种行政上对司法行权的干预,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阚珂在采访中透露,针对领导干部干预司法公正的行为,未来会有进一步的规范意见出台。
责任编辑:杨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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