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三平台一中心建设提升司法信息化规范化水平
湖北全省中级法院院长会议在武汉召开
深化改革创新 服务经济建设
2015-02-13 09:55:51 | 来源:中国法院网湖北频道
  • 湖北高院党组书记、院长李静在大会上发表讲话。
  • 受表彰的先进单位代表上台领奖。
  • 李静院长与各中级法院院长签订廉政责任书。
  10至11日,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全省中级法院院长会议,全面部署2015年全省法院工作任务。湖北高院党组书记、院长李静出席会议并讲话,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鲁志宏主持会议,党组成员、副院长田昌兵宣读表彰决定,其他院领导、厅级干部出席会议。

  李静院长要求,要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推进“三平台、一中心”建设,不断提升司法公开“信息化、规范化”水平,依法履行职责,服务保障大局,深化改革创新,严格规范司法,打造过硬队伍,为湖北“建成支点,走在前列”提供有力司法服务。

  2014年,湖北全省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受理各类案件495074件,审、执结各类案件445839件,成功审理了刘汉、刘维等36人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妥善化解各类民商事纠纷,假冒“稻花香”商标侵权等三起案件入选“中国法院50件典型知识产权案例”。监督支持依法行政,注重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武汉华珍药业有限公司行政纠纷案入选“全国法院保障民生十一起典型案例”。开展“转变执行作风、规范执行行为”等专项整治活动,与多家金融机构等开通了“点对点”查询功能,推动解决执行难。制定出台服务全面深化改革、保障企业兼并重组等一系列指导意见,强化对涉企案件的审判力度,为企业提供了优质司法服务。加大对环境资源的司法保护力度,集中宣判了一批破坏环境资源犯罪案件。深化司法改革创新,在武汉、黄石、襄阳、恩施四个中院及所辖部分基层法院先行开展了以人员分类管理、司法责任制、人财物统一管理等为主要内容的改革试点。全面实施量刑规范化改革,重点推动职务犯罪量刑规范化,93个基层法院集中开示范庭。开展“司法公开推进年”活动,推进“三大公开平台”一体建设,开通了“湖北法院司法公开网”,集中公开全省法院的审判流程、裁判文书和执行信息。

  李静院长要求,全省各级法院要坚持打击与保障并重,严格公正司法,提升办案质效,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要主动服务大局工作,着力保障“五个湖北”建设,加大对企业合法权益的保护力度,为企业发展创造条件。要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今年全省法院重点推进“三平台、一中心”建设,不断提升司法公开“信息化、规范化”水平。要积极稳步推进司法改革,为公正高效司法提供制度保障,湖北省已在四个中级法院及八个基层法院启动了司法人员分类管理、司法责任制等四项改革试点,全省要全力以赴完成试点任务,积极推动人员分类管理、司法责任制等制度创新。要大力推进司法规范化建设,建立健全办案责任制度体系,推进落实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和错案责任倒查问责制。

  鲁志宏常务副院长就贯彻落实李静院长讲话精神讲了几点意见:一是要以良好的状态抓好今年的各项工作,争创一流的工作业绩;二是要从坚定政治立场、公正司法、自觉服务大局、加强调研和创新等方面不断提高抓落实的能力;三是要抓住审判执行、队伍建设、司法改革、基层基础等法院工作重点,破解难题;四是要加强督办和考核,使各项工作真正落到实处;五是要做好法院自身安保、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络等当前各项工作。

  会上,表彰了10个先进法院和10名优秀法官,15个先进人民法庭和15个内设机构,对43个单位记集体二等功、58名同志记个人二等功。湖北高院院长李静分别与各中级法院院长签订了廉政责任书。

  全省各中级法院院长、省高院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和新闻媒体记者参加会议。

  (作者:陈群安 摄影:罗明正 编审:程勇)
责任编辑:周利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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