忍受丈夫家暴十余年 女子起诉离婚获支持
2015-02-12 16:20:35 | 来源:中国法院网湘潭频道
中国法院网讯 (宋曼丽) 李某与王某均系湖南湘潭本地人,在2002年经人介绍相识后,于2009年9月24日登记结婚,李某与王某均系再婚,婚后未生育小孩。婚后夫妻感情一般,因双方性格差异大,经常为家庭琐事发生争吵,李某多次动手伤害王某,对王某实施家庭暴力,王某碍于面子,一直也不敢把事情闹大。2014年11月27日因家庭琐事,李某又将在医院上班的王某打成轻伤二级,忍无可忍的王某终于下定决心向湘潭县人民法院起诉要求离婚。
承办法官在接到此案后,到派出所了解情况,发现家庭暴力属实,且李某态度相当恶劣,无法组织双方进行调解。
经法院审理认为,原、被告夫妻间经常的吵打已严重伤害了原、被告的夫妻感情,致使夫妻间的感情日益淡薄,特别是2014年11月27日李某殴打王某,导致王某轻伤二级,李某的暴力行为不仅对原告的身体造成伤害,更加让王某对此段婚姻心灰意冷,失去共同生活的信心,致使夫妻感情彻底破裂,故判决王某与李某离婚。
承办法官在接到此案后,到派出所了解情况,发现家庭暴力属实,且李某态度相当恶劣,无法组织双方进行调解。
经法院审理认为,原、被告夫妻间经常的吵打已严重伤害了原、被告的夫妻感情,致使夫妻间的感情日益淡薄,特别是2014年11月27日李某殴打王某,导致王某轻伤二级,李某的暴力行为不仅对原告的身体造成伤害,更加让王某对此段婚姻心灰意冷,失去共同生活的信心,致使夫妻感情彻底破裂,故判决王某与李某离婚。
责任编辑:王小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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