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人民满意为标准建设公正高效权威审判机关
——山东省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纪实
2015-02-12 10:06:15 | 来源:中国法院网山东频道
中国法院网讯 (李继亮 王艳英) 近年来,山东省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建设人民满意的审判机关为标准,依托“全息化”法院建设,着力加强法院管理长效机制建设,进一步提高司法水平和司法公信力,确保工作“年年上台阶,业绩创一流”。
牢固树立大局意识,认真开展审执工作。2014年,全市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58160件,审、执结53302件,结案标的额53亿元,分别增长14% 、8.8% 和93.6% 。在案件大幅增加、案多人少矛盾突出的情况下,注重加强矛盾纠纷的化解工作。2014年,基层法院调解撤诉率57.7% ,一审服判息诉率93.96% ,实现了定分止争、案结事了的司法效果。
牢固树立宗旨意识,积极践行群众路线。加强立案规范化管理,只要群众备齐相关材料,一般案件20分钟内即可办完立案手续。完善繁简分流机制,在基层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一审民事案件每年都在75%以上。完善执行威慑和联动机制,2014年以来,全市法院将9822名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录入全国案件执行信息系统,向社会公开通报264例“老赖”信息,有效缓解了“执行难”。
牢固树立司法公开意识,着力打造阳光审判。2014年,在全市法院开展了“司法公开促进年”活动,加快建设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执行信息公开三大平台。对依法应当公开的裁判文书一律上网,全市法院已上网裁判文书30589件,菏泽中院上网3768件。充分发挥新媒体作用,2014年菏泽中院博客、微博群共发布博文1万余条,吸引粉丝24万人,中央政法委《政法舆情》、最高法院《中国审判》将菏泽中院利用新媒体推进司法公开的经验作为样板进行了分析。
牢固树立改革创新意识,切实提高指导水平。提出建设“全息化”法院目标,投资建成了226 平方米的信息中心,对“五网”、“二十七大系统”进行集中管控。推动电子卷宗录入工作,目前,菏泽法院电子卷宗录入率在全省位居第一。开通了电子签到系统,考勤结果自动录入干警业绩档案。对车辆实行集中管理,用车一律通过 ESOA 申请审批。
牢固树立固本强基意识,大力夯实基层基础。菏泽中院每位领导联系一个基层法院和两个法庭,助推基层发展。目前,全市47处法庭已有19个完成了改建或者重建,80% 的法庭具备了同步录音、录像、刻录光盘的功能。菏泽中院党组成员、县区法院院长组成观摩组,通过查看、演示、回访、提问等方式,对法庭建设、电子卷宗、庭审录像、纪律作风、司法公开等工作进行考评,这一做法得到上级法院的充分肯定。
2014年,全市法院先后12次受到省市领导批示,50个集体和 46名个人受到市级以上表彰,菏泽中院先后被授予“全国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全国十大法院微博”、“全省人民满意的政法单位”、“山东省文明单位”等称号。
牢固树立大局意识,认真开展审执工作。2014年,全市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58160件,审、执结53302件,结案标的额53亿元,分别增长14% 、8.8% 和93.6% 。在案件大幅增加、案多人少矛盾突出的情况下,注重加强矛盾纠纷的化解工作。2014年,基层法院调解撤诉率57.7% ,一审服判息诉率93.96% ,实现了定分止争、案结事了的司法效果。
牢固树立宗旨意识,积极践行群众路线。加强立案规范化管理,只要群众备齐相关材料,一般案件20分钟内即可办完立案手续。完善繁简分流机制,在基层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一审民事案件每年都在75%以上。完善执行威慑和联动机制,2014年以来,全市法院将9822名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录入全国案件执行信息系统,向社会公开通报264例“老赖”信息,有效缓解了“执行难”。
牢固树立司法公开意识,着力打造阳光审判。2014年,在全市法院开展了“司法公开促进年”活动,加快建设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执行信息公开三大平台。对依法应当公开的裁判文书一律上网,全市法院已上网裁判文书30589件,菏泽中院上网3768件。充分发挥新媒体作用,2014年菏泽中院博客、微博群共发布博文1万余条,吸引粉丝24万人,中央政法委《政法舆情》、最高法院《中国审判》将菏泽中院利用新媒体推进司法公开的经验作为样板进行了分析。
牢固树立改革创新意识,切实提高指导水平。提出建设“全息化”法院目标,投资建成了226 平方米的信息中心,对“五网”、“二十七大系统”进行集中管控。推动电子卷宗录入工作,目前,菏泽法院电子卷宗录入率在全省位居第一。开通了电子签到系统,考勤结果自动录入干警业绩档案。对车辆实行集中管理,用车一律通过 ESOA 申请审批。
牢固树立固本强基意识,大力夯实基层基础。菏泽中院每位领导联系一个基层法院和两个法庭,助推基层发展。目前,全市47处法庭已有19个完成了改建或者重建,80% 的法庭具备了同步录音、录像、刻录光盘的功能。菏泽中院党组成员、县区法院院长组成观摩组,通过查看、演示、回访、提问等方式,对法庭建设、电子卷宗、庭审录像、纪律作风、司法公开等工作进行考评,这一做法得到上级法院的充分肯定。
2014年,全市法院先后12次受到省市领导批示,50个集体和 46名个人受到市级以上表彰,菏泽中院先后被授予“全国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全国十大法院微博”、“全省人民满意的政法单位”、“山东省文明单位”等称号。
责任编辑:王小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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