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巡回法庭与巡回区三省区律协负责人及律师代表座谈
努力构建法官律师新型职业共同体关系
2015-02-12 08:15:05 | 来源:人民法院报第一版 | 作者:白全安
2月11日,最高人民法院第一巡回法庭与广东、广西、海南三省区律师协会负责人及部分律师代表召开座谈会,贯彻落实中央政法工作会议有关构建法律职业共同体的重要精神。最高人民法院审委会专职委员、第一巡回法庭庭长刘贵祥,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副会长、广东省律师协会会长欧永良,广西壮族自治区律师协会副会长孙骏,海南省律师协会副会长姜丹以及各方代表30余人参加了座谈会。会议由第一巡回法庭副庭长孔祥俊主持。
会议认为,虽然担负的职责不同,但同为法律人,法官和律师都是社会主义法治事业的建设者、捍卫者,都以实现法治、追求公平正义为价值目标,有必要通过发表倡议书的形式,倡导形成法官与律师相互尊重、良性互动的新型职业共同体关系,杜绝私下勾兑、“死磕”等不正当现象的发生。
第一巡回法庭表示,要全力保障律师依法履行职责。要在硬件设施上为律师履职提供方便,如审判区设律师休息室、律师更衣室,办公区设立律师阅卷室、律师多媒体阅卷室,尽最大限度提供工作便利。要畅通法官和律师沟通交流渠道,律师经预约可以在律师会谈室与法官就相关案件情况进行交流。要充分保障律师的执业权利,切实保障律师庭审辩论等诉讼权利,在材料提交、资料查阅复制等方面为律师提供便利。要通过座谈、研讨等多种形式,搭建法官与律师的沟通交流平台。
三省区律协表示,将全力支持配合法院工作,营造和谐正当的法官、律师关系。要尊重法官在诉讼中的主导地位,加强自律,遵守法庭纪律和诉讼规则。要与法官正常交往,不做“死磕派”和“勾兑派”。要增强法律人职业意识,做好当事人的解释说明工作,不误导当事人缠诉闹访。
刘贵祥对各位律师代表全力支持第一巡回法庭的工作并积极建言献策表示感谢。他指出,构建新型职业共同体关系,不能满足于停留在制定倡议书的层面,一定要在“实”字上下功夫,出实策、办实事、见实效。他建议,会后由第一巡回法庭和三省区律协根据座谈会内容,分别制定实施细则,从制度机制层面确保倡议书“落地”。
会议认为,虽然担负的职责不同,但同为法律人,法官和律师都是社会主义法治事业的建设者、捍卫者,都以实现法治、追求公平正义为价值目标,有必要通过发表倡议书的形式,倡导形成法官与律师相互尊重、良性互动的新型职业共同体关系,杜绝私下勾兑、“死磕”等不正当现象的发生。
第一巡回法庭表示,要全力保障律师依法履行职责。要在硬件设施上为律师履职提供方便,如审判区设律师休息室、律师更衣室,办公区设立律师阅卷室、律师多媒体阅卷室,尽最大限度提供工作便利。要畅通法官和律师沟通交流渠道,律师经预约可以在律师会谈室与法官就相关案件情况进行交流。要充分保障律师的执业权利,切实保障律师庭审辩论等诉讼权利,在材料提交、资料查阅复制等方面为律师提供便利。要通过座谈、研讨等多种形式,搭建法官与律师的沟通交流平台。
三省区律协表示,将全力支持配合法院工作,营造和谐正当的法官、律师关系。要尊重法官在诉讼中的主导地位,加强自律,遵守法庭纪律和诉讼规则。要与法官正常交往,不做“死磕派”和“勾兑派”。要增强法律人职业意识,做好当事人的解释说明工作,不误导当事人缠诉闹访。
刘贵祥对各位律师代表全力支持第一巡回法庭的工作并积极建言献策表示感谢。他指出,构建新型职业共同体关系,不能满足于停留在制定倡议书的层面,一定要在“实”字上下功夫,出实策、办实事、见实效。他建议,会后由第一巡回法庭和三省区律协根据座谈会内容,分别制定实施细则,从制度机制层面确保倡议书“落地”。
责任编辑:孙剑岚
网友评论:
0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