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网络“坐庄”赌球,“抽水”不成反获刑
2015-02-09 15:08:20 | 来源:中国法院网凤台频道
中国法院网讯 (凤研) 世界杯盛宴,原是球迷们的狂欢季,但随之衍生的网络赌球问题也成了严重的社会问题。无稳定职业的淮南男子王某因为在网络上“开盘”赌球,还未来得及“抽水”就被抓获,2月5号,安徽省凤台县人民法院宣判了此案。王某被判有期徒刑1年6个月,并处罚金10万元。
巴西世界杯开始前的一个礼拜,王某和一个姓余的朋友吃饭,王某知道余某在网上有个“盘子”(赌球网站的账户),就想着要和余某搭搭线,自己也搞个“盘子”挣点钱,余某当时也同意了,随后不久就给了王某一个“皇冠”赌球网站的盘口,帮其注册了一个账号,这个账号的单场信用额度是20万元,不能超过这个数额,超了就没法下注。从6月13日,世界杯开场的第二天,王某就用笔记本电脑或者在宾馆用无线网卡上网赌球,他自己下注,同时也帮一些朋友下注,朋友再带朋友来下注,少的几百,多的几十万,有时王某的20万的“盘子”接不了大单,就联系余某,从他的盘子里下注,因为余某的是A盘,王某的是c盘,余某单场可以下更多的钱。这些跟风赌球的人在王某提供的网站上查看“水”(赔率)后,再联系王某说明哪个队哪个场比赛下注多少,然后王某就按照他们下注的钱,在网上给他们下注。因为都是熟人,当时并不收钱,王某将下注成功的界面用手机拍下并用彩信发给他们。比赛结束后,余某和王某结算盘口输赢的钱,然后王某在按照自己记事本上的记录情况给他们收取和发放输赢的钱。小额的一般都是现金给付,大额的就通过银行卡转账。王某在这些朋友身上并不“抽水”,只是等比赛结束了,余某再按照王某盘口下注的总额给其1%的“返水”。
后来一位群众的举报电话,让王某利用网络赌球形式聚众赌博一案露出水面,经公安机关侦查发现在巴西世界杯期间,王某共参赌40余场,接受投注人数累计50余人次,涉案赌资数额累计达200万元左右,上线余某则在另案处理当中。
法院审理后认为,王某明知是赌博网站,而开设账户,接受他人投注,为其清算,交割赌资,情节严重,已构成开设赌场罪,鉴于其为共同犯罪中的从犯,且归案后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故对其减轻处罚,法院依法作出了上述判决。
巴西世界杯开始前的一个礼拜,王某和一个姓余的朋友吃饭,王某知道余某在网上有个“盘子”(赌球网站的账户),就想着要和余某搭搭线,自己也搞个“盘子”挣点钱,余某当时也同意了,随后不久就给了王某一个“皇冠”赌球网站的盘口,帮其注册了一个账号,这个账号的单场信用额度是20万元,不能超过这个数额,超了就没法下注。从6月13日,世界杯开场的第二天,王某就用笔记本电脑或者在宾馆用无线网卡上网赌球,他自己下注,同时也帮一些朋友下注,朋友再带朋友来下注,少的几百,多的几十万,有时王某的20万的“盘子”接不了大单,就联系余某,从他的盘子里下注,因为余某的是A盘,王某的是c盘,余某单场可以下更多的钱。这些跟风赌球的人在王某提供的网站上查看“水”(赔率)后,再联系王某说明哪个队哪个场比赛下注多少,然后王某就按照他们下注的钱,在网上给他们下注。因为都是熟人,当时并不收钱,王某将下注成功的界面用手机拍下并用彩信发给他们。比赛结束后,余某和王某结算盘口输赢的钱,然后王某在按照自己记事本上的记录情况给他们收取和发放输赢的钱。小额的一般都是现金给付,大额的就通过银行卡转账。王某在这些朋友身上并不“抽水”,只是等比赛结束了,余某再按照王某盘口下注的总额给其1%的“返水”。
后来一位群众的举报电话,让王某利用网络赌球形式聚众赌博一案露出水面,经公安机关侦查发现在巴西世界杯期间,王某共参赌40余场,接受投注人数累计50余人次,涉案赌资数额累计达200万元左右,上线余某则在另案处理当中。
法院审理后认为,王某明知是赌博网站,而开设账户,接受他人投注,为其清算,交割赌资,情节严重,已构成开设赌场罪,鉴于其为共同犯罪中的从犯,且归案后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故对其减轻处罚,法院依法作出了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王小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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