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石门:开展新任人民陪审员学习培训
2015-02-05 15:04:52 | 来源:中国法院网湖南频道
     中国法院网讯 (张芳)  1月29日,湖南省石门县人民法院召开新任人民陪审员学习培训会议,对16名新任陪审员召开了任命暨学习培训。

  石门法院结合该院实际,陆续任命了60名人民陪审员,其中至2014年底有16名陪审员到届。根据实际情况,这些陪审员中有部分需要继续留任,部分退出陪审队伍。该院经认真考察,补充了11名与留任的5名共有16名报县人大常委会进行了换届任命。此次陪审员换届选任,范围广泛、人员结构多元化,每名陪审员都有自己的特点。为避免陪而不审,审而不议,议而不决的现象,该院根据实际,对新任人民陪审员进行了专项学习培训。 

  此次培训得到了县人大、县司法局及该院领导的高度重视。该院党组书记、院长曾晓东在会上为新任陪审员颁发了任命书,对新任人民陪审员表示热烈欢迎和祝贺,对县人大常委会的重视表示感谢,并对今后如何贯彻落实人民陪审员工作,发挥人民陪审员的作用表了态。县司法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贾亚翔在会上发表讲话,对新任人民陪审员提出了三望:身份任命严肃,望廉洁自律;身份非常重要,望认真履职;身份很关键,望发挥专长。 该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郭祚辉就如何当好一名陪审员作了培训发言,希望陪审员能做好五点:勤于学习,提高修养;树立意识,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做到廉洁,保持政治本色;坚持原则,在合议案件中发挥作用;发挥优势,当好“七大员”,即当好案件的裁判员、问题的调解员、矛盾的协理员、法院的宣传员,上访案件的消防员、司法审判的监督员、社情名意的信息员。

  培训由该院党组成员、政工室主任马晓光授课并主持,会上邀请了县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主任唐值建和该院审监庭庭长王洪斌为人民陪审员进行业务知识培训。
责任编辑:王小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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