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少年犯罪增多 人大代表建议法制教育进课堂
2015-01-29 14:27:22 | 来源:东北新闻网 | 作者:韩雪颖
  青少年是国家的未来,民族的希望,在我国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大背景下,加强对青少年的法制宣传教育已日显重要。辽宁省人大代表董理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青少年犯罪有家庭、学校、社会等诸多方面因素造成,而缺乏法律意识、观念淡薄,则是一个重要方面,对青少年进行法制教育是当务之急,因此,他建议在中学阶段开设法制教育课程。

  董理告诉记者,他经过调研发现,目前很多学校没有设置法律常识课程。而对国人的法制教育,应该从青少年法制教育开始,因为青少年是人生的必由之路,青少年是国家的未来,因此对青少年的法制教育更应重视。

  那么青少年应该从哪个年龄段开始接受法制教育呢?董理表示,初中阶段是法制教育的最佳时期。“小学生对社会的认知很弱,对人与人的交往还很懵懂,不适合进行法制教育。而高中阶段不属于义务教育,并不是所有的初中学生都能继续在高中就读,有的初中生毕业直接就走向社会。因此,只有在初中阶段进行法制教育是最佳时期,这时候的学生是义务教育的最后阶段,也是世界观形成的初始时期。”

  董理建议,一方面把中学生法制教育列入教学大纲,作为学生的必修课,并采取安排教学计划、规范教材、充分课时、保证师资等多种措施;另一方面,应开展多种形式多样化的法律实践,如案例教育、法官指导模拟法庭等方法。

  “通过法制教育走进课堂,不断加强对中学生的教育、灌输、培养,使青少年逐步形成遵纪守法,恪守社会规范的行为习惯,使其对法律有所敬畏,自觉地遵纪守法,进而为我们子孙后代安居乐业构建强有力的法制保障环境。”董理说。
责任编辑:杨青
网友评论:
0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