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北法院“四个注重”确保调解工作取得实效
2015-01-27 08:35:22 | 来源:中国法院网广西频道
     中国法院网讯 (黄丽丽)  为更好地服务群众,及时化解矛盾纠纷,提高案件的调解率。近年来,广西贵港市港北区人民法院积极探索和实践调解工作的新路子,力争以调解的方式解决矛盾纠纷,促进社会的和谐稳定。2014年,港北法院民商事案件调撤率达58.59%,刑事附带民事案件调解率达54.55%,行政案件协调撤诉率达60%。

  注重强化调解意识,将调解环节贯穿于诉讼过程始终。该院将诉讼调解贯穿于民商事、刑事附带民事、执行等工作的方方面面,真正使调解优先理念入心入脑,最大限度地追求案结事了。在民商事审判中,坚持“以调为主,调判结合”的原则,最大限度地发挥调解职能,促进矛盾纠纷及时、有效化解;在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调解工作中,尽可能地调过调解达成赔偿协议,使被害人依法获得赔偿,避免因被害人没有得到妥善处理而出现上访、重复访事件;在行政工作中,积极探索行政案件协调处理机制,努力促成行政争议和解。

  注重调解结案,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很多民商事案件未起诉到法院之前矛盾就已经激化,如果法院只是一判了事,很容易进一步激化双方当事人的矛盾,甚至引发刑事案件。在这种情况下,该院力争以调解的方式化解矛盾纠纷。通过摆事实、明证据、讲法律,用法官的诚心和公心来帮助当事人化解内心的矛盾、分析利害关系、权衡利弊得失、辨明是非曲直、解开他们心里的疙瘩,达成双方言和的目的。

  注重调解艺术,积极调动社会各界力量参与调解。在调解工作中,该院既注重审判法官做好当事人的调解工作,又注重调动社会各界力量参与调解。在调解时邀请当地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村委会或当事人比较熟悉和信任的人出面做调解工作,充分发挥各自的优势,取长补短,形成调解合力,使矛盾纠纷得以高效解决。对可能引起突发事件、给社会造成不良影响的群体性案件,该院主动与当地党委、政府和村民调解组织积极取得联系,共同研究解决方案,努力化解矛盾,确保一方平安。

  注重调解方法,积极化解矛盾纠纷。在查明事实、分清是非的情况下,适时地运用冷却降温法、换位思考法、利害分析法、案例引导法、亲友疏导法等方法对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上述方法或单独或交叉使用,争取最大限度地化解双方当事人的矛盾。该院摸索出了冷却降温法、换位思考法、利害分析法、案例引导法、亲友疏导法等调解方法,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责任编辑:孙剑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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