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安狠抓办案第一要务 力推院领导主办案件
2015-01-16 10:38:28 | 来源:中国法院网南宁频道 | 作者:凌全民
  1月14日下午,一声清脆的法槌声在广西隆安县法院第一审判法庭响起,审判员宣布:“现在开庭!”担任该案审判员的是该院党组书记、院长覃耀进。院领导主办案件,是隆安县法院狠抓执法办案第一要务,弘扬优良司法作风的重要举措。

  该院院长此次主办审理的是一起民间借贷案,审判员通过法庭调查,进行举证、质证、认证等程序,梳理争议焦点,展开深入询问,探明案件事实。整个庭审活动张驰有度、庄重严肃,庭审程序层次分明,条理清楚,给到庭旁听人员留下了深刻的印象。经过一个多小时的法庭审理,随案证据全部质证,案件事实基本查清,所有程序均已完成,法庭宣布案件择日宣判。

  据悉,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其中一项重要内容是切实转变工作作风,要求院长庭长带头开庭、带头办案,通过与群众零距离接触,亲身倾听群众心声,更好的为群众解决诉求,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民司法。但是目前的司法实务中,院领导多参与行政事务,作为一名普通审判法官开庭主办案件的比例并不高。为此,隆安县法院力推“院领导带头主办案件”,2014年8月,出台《关于抓好结案工作的紧急通知》,制订院领导带头主办案件措施,每人每月至少主办1件以上案件。至当年底,院党组成员共办理各类案件49件,院领导主办案件进行开庭审理已逐步走向常态化。通过执行该制度,一方面对法官起到指导示范作用,有助于培养年轻法官,在业务上进行传帮带,增强他们做群众工作的本领,提高年轻法官的办案能力和水平;另一方面体现了法院工作以审判为主业的工作思想,调动了干警进一步钻研业务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以优良司法作风确保司法公正。
责任编辑:孙剑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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