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二中院五措并举严格落实纪检组监督职责
2015-01-08 11:01:16 | 来源:中国法院网重庆频道
     中国法院网讯 (邓渝)  近年来,重庆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工作,从五个方面严格落实纪检组监督责任。

  协助党组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会议精神。去年以来,共协助院党组8次召开中心组学习会议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专题会上,把学习中央领导反腐倡廉理论、中央八项规定、学习纪律规定作为中心学习组的重要内容,并由各领导分别重点讲解或重点发言。重庆二中院党组书记、院长孙启福带头参加辖区法院纪检组长工作汇报会,其他院领导分别带头在分管部门上廉政党课,深入贯彻落实重庆市纪委、重庆高院党风廉政建设会议精神。

  层层压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协助党组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纳入全年整体工作中,与审判执行工作同安排、同部署。明确“一把手”是责任目标制定、检查、考核和实施责任追究的第一责任人,其他院领导在分工责任范围内负主要责任。同时按照“谁分管,谁负责,分片包点,部门落实,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原则,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分解细化到各部门,并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和干警签订廉洁自律保证书,促进全院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顺利开展。

  完善系统的考评机制。一方面完善干警廉政档案,将班子成员执行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全院干警受到举报反映、组织开展廉政谈话以及上缴礼金等廉政情况记入廉政档案。另一方面坚持年度综合性廉政考核,班子成员和普通干警通过年初签订廉政保证书,作廉政承诺和年度述廉,并填写《年度廉政考核表》接受廉政考核,作为全年实绩考核,评优评先的主要依据。

  坚持参与重大事项监督。在开展对审判权、执行权行使监督的同时,坚持对该院重大事项的监督。加大对人事权的监督。坚持人事工作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防止人事工作中的腐败行为。去年对6名科级晋升为副调研员、7名副调研员晋升为调研员,3名审委会委员的选任以及2名中干副职晋升为中干正职,从考试、民主测评、任前考察都全程实施了监督,并进行了廉政谈话。主动参与大宗物资的采购、维修工程项目招投标监督。加强对评估、拍卖工作的监督。为了保证当事人双方利益,确保公平、公正,实行公开摇号确定机构和单位,共参与摇号确定评估、拍卖鉴定机构监督38次。

  参与出台六项制度。协助院党组出台了《考勤管理制度暂行规定》、《关于深入基层加强调研的规定》、法院工作人员《十个不得》、《十个不准》、《六严禁》以及《院党组约谈干警办法》等制度规定。通过六项制度的出台和完善,为重庆二中院的党风廉政建设提供了坚实的制度保障。
责任编辑:王小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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