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新邵法院:借助司法查控 火速办结积案
2015-01-07 14:50:17 | 来源:中国法院网新邵频道
中国法院网讯 (陈婵) 2008年4月,郑某在替吕某卸树过程中受伤致残,吕某在支付部分医疗费后不愿再承担责任,双方为此发生争执,郑某诉至湖南省新邵县人民法院。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并经法院制作民事调解书。但是吕某却不按调解书主动履行。郑某无奈向新邵法院申请执行。
期间,吕某经新邵法院采取强制拘留措施后表示悔改,分期履行了部分款项。后因该案原办案执行员工作调动,吕某也未再继续履行,此事搁浅。近日,郑某再次找到该院新的承办人,向承办人说明了案情及执行经过,希望尽快执结到位。新的承办人迅速将吕某的信息录入司法查控系统。短短几天时间,司法查控系统反馈信息显示吕某现在银行有存款。承办人当即向领导汇报,后火速赶至邵阳市区某银行将吕某的部分存款冻结,并向吕某发出限期履行通知书。拖延履行的吕某发现情况不妙,于元旦节后第一天上班时间急速赶至法院,主动要求与对方了结该案,并当场付清了剩余的纠纷款。
期间,吕某经新邵法院采取强制拘留措施后表示悔改,分期履行了部分款项。后因该案原办案执行员工作调动,吕某也未再继续履行,此事搁浅。近日,郑某再次找到该院新的承办人,向承办人说明了案情及执行经过,希望尽快执结到位。新的承办人迅速将吕某的信息录入司法查控系统。短短几天时间,司法查控系统反馈信息显示吕某现在银行有存款。承办人当即向领导汇报,后火速赶至邵阳市区某银行将吕某的部分存款冻结,并向吕某发出限期履行通知书。拖延履行的吕某发现情况不妙,于元旦节后第一天上班时间急速赶至法院,主动要求与对方了结该案,并当场付清了剩余的纠纷款。
责任编辑:王小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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